北京6月7日电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扩展全额交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方针职业规模的公告,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方针施行力度的公告》第二条规则的制造业等职业按月全额交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交还存量留抵税额的方针规模,扩展至“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补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和“文明、体育和娱乐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自2022年7月1日起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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