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24日发布新的一批外汇违规事例通报,多达13家商业银行因存在外汇违法违规行为被处分,算计处分金额近5000万元。其间交通银行厦门前埔支行被处以罚款600万元人民币,暂停对公售汇事务三个月,并责令追查负有直接职责的高档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职责。
重罚金融机构处理虚伪转口贸易行为
2016年1月至8月,交通银行厦门前埔支行未按规则尽职审阅转口贸易真实性,在企业提交虚伪提单的情况下,违规处理转口贸易购付汇事务。
此次通报事例中,触及违规处理转口贸易案的还有华夏银行上海分行。华夏银行上海分行触及违规处理转口贸易案,被处分200万元人民币,并暂停其对公售汇事务两年。
通报显现,2015年11月至2016年1月,华夏银行上海分行未按规则尽职审阅转口贸易真实性,在企业提交虚伪提单的情况下,违规处理转口贸易购付汇事务。该行上述行为违背《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依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以罚款200万元人民币,暂停对公售汇事务两年。
除上述两家银行之外,南洋商业银行(我国)杭州分行、北京银行上海分行均由于违规处理转口贸易而被处分,处分金额分别为131万元、8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