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新三板公司天平机械宣布,公司于近来收到股转系统挂牌事务部出具的《关于对安徽天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的部分监管定见函》。该监管定见函称,天平机械在恳求挂牌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实际。
天平机械于2016年3月14日提交挂牌申报材料,2016年6月1日收取挂牌附和函,2016年7月1日结束挂牌。天平机械在申报日至挂牌日前发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践控制人冯得平控制的企业安徽德力衡器制造有限公司(简称“德力衡器”)资金拆借如下:(1)公司2016年3月14日向关联方德力衡器拆出资金900万元,于当日收回金钱;(2)公司2016年4月27日向关联方德力衡器拆出资金500万元,于2016年5月24日收回金钱;(3)公司2016年4月28日向关联方德力衡器拆出资金800万元,于当日收回金钱;(4)公司2016年4月28日向关联方德力衡器拆出资金300万元,于2016年5月24日收回金钱。申报后查看期间发生资金拆借估计金额2500万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事务规则(试行)》第1.5条、4.1.4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揭穿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第27条的规则。对天平机械上述违规行为,时任董事长冯得平、时任董事会秘书洪健负有首要责任。鉴于此,股转系统挂牌事务部对安徽天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冯得平、时任董事会秘书洪健出具部分监管定见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