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国际金融中心各租户须就其租赁的广州国际金融中心单位与越秀仲量联行订立租户处理协议,并因而向越秀仲量联行付租赁户处理费。部分单位现已租赁予广州越秀集团的成员公司。于2018年1月22日,公司从属越秀仲量联行与广州越秀订立结构物业处理效能协议,以规管在相关处理协议下拟进行的生意。到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各年,在结构物业处理效能协议下拟进行的生意的年度上限将分别为人民币3000万元。
越秀地产(00123.HK)公告,公司从属越秀仲量联行于我国首要从事物业处理效能及物业租赁等事务,依据物业处理协议,2009年9月起一贯担任广州国际金融中心的物业处理人,并为整幢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供给全面处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