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男人骗得南县农商银行借款395万元,双双被判有期徒刑。1月22日,我国裁判文书网发表上述案子的一审判决书。
经审理查明:2015年至2017年12月期间,被告人郭某的朋友勾结湖南南县农商行下柴市支行行长、客户经理李某(已判刑),由郭某介绍农户处理借款,被告人郭某先后找到8人到南县农商行下柴市支行处理借款175万元,除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外,余下165万元借款本金至案发之日均未偿还,已悉数逾期。
另2017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王某屡次借用别人身份信息,采纳虚拟现实、隐秘本相的手法在南县农商行下柴市支行合计借款230万元供自己或别人运用,一切借款均已逾期未偿还。
法院以为,被告人郭某、王某借用别人名义,采纳虚拟现实,隐秘本相的手法,屡次骗得银行借款,给银行形成重大丢失,其行为均已构成骗得借款罪。
一审判决,判处郭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责令郭某、王某交还南县农商银行丢失165万元、2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