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存在未及时审议并发表日常相关买卖等违规行为,南化股份及时任董秘蔡桂生22日被上交所监管警示。依据《股票上市规矩》第16.1条的规矩,上交所上市公司办理二部作出如下监管办法决议:对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蔡桂生予以监管警示。
因存在未及时审议并发表日常相关买卖等违规行为,南化股份及时任董秘蔡桂生22日被上交所监管警示。
截图来历:上交所站上交所指出,依据中国证券监督办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采纳责令改正办法的决议》(〔2022〕15号)查明的现实,2021年8月25日,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南化股份或公司)收买广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简称八桂监理)100%股权后,八桂监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子公司八桂监理当年新增与公司相关方的日常相关买卖,金额算计2566.24万元,占公司2020年净资产的比重为7.73%。
针对上述日常相关买卖,公司未及时实行审议和发表程序,迟至2022年4月11日、6月22日才实行相应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和发表责任。
此外,南化股份还存在内情信息知情人挂号办理不标准、三会运作不标准等景象。
上交所以为,综上,南化股份存在未及时审议并发表日常相关买卖等违规行为,影响投资者知情权,内情信息知情人挂号办理不标准、三会运作不标准,前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买卖所股票上市规矩(2020年修订)》(简称《股票上市规矩》)第2.1条、第2.3条、第8.1.1条、第8.1.5条、第10.2.12条等有关规矩。
时任董事会秘书蔡桂生(任期2012年11月27日至今)作为信息发表事务详细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矩》第2.2条、第3.1.4条、第3.2.2条等规矩以及在《董事(监事、高档办理人员)声明及许诺书》中做出的许诺。
依据《股票上市规矩》第16.1条的规矩,上交所上市公司办理二部作出如下监管办法决议:
对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蔡桂生予以监管警示。
广西证监局站2022年8月4日发布《关于对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采纳责令改正办法的决议〔2022〕15号》显现,南化股份存在三会运作不标准、内情信息知情人挂号办理不标准、未及时审议并发表相关买卖以及会计核算存在问题的状况。广西证监局决议对南化股份采纳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办法,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截图来历:广西证监局站南化股份首要事务是交易事务和监理事务。三季报显现,南化股份2022年前三季度完成营收约4.53亿元,同比增加125.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691.66万元,同比增加44.09%。
二级市场上,南化股份22日午后涨停,报12.39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