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分:二手车出口许可证由“一车一证”改为“一批一证”bP
据商务部网站音讯,商务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海关总署办公厅近来印发关于加速推动二手车出口作业有关事项的告诉(以下简称告诉)。自2019年11月1日起,出口企业可在许可证请求表上同一产品编码项下最多请求20辆二手车。请求数量应与实践报关数量共同,并一次完结清关。一次报关数量少于请求数量的,应从头申领许可证。bP
告诉要求,简化出口二手车搬运挂号手续。自2019年11月20日起,对二手车出口企业收买机动车请求搬运挂号的,在交回原机动车号牌、行进证并交验机动车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分在机动车挂号证书上签注“搬运待出口”事项,核发跨行政辖区暂时行进车号牌,暂时行进车号牌有效期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有效期共同,但最长不超越60日;归于二手车出口企业异地收买车辆的,无需回来企业所属辖区处理机动车转入手续,机动车档案由机动车挂号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分留存。bP
在处理二手车海关出口通关手续后2个月内,企业凭出口报关单和机动车挂号证书等证明凭据,向机动车挂号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分请求刊出挂号。出口报关单等凭据已完成信息联网核对的,免予提交纸质凭据。bP
告诉指出,二手车出口适用全国通关一体化形式,企业可自主挑选出口报关地和出境口岸。商务、公安和海关主管部分应按照《关于支撑在条件成熟区域展开二手车出口事务的告诉》(商贸函[2019]165号)有关规定,强化服务认识,结合各地实践简化流程,在车辆搬运挂号、出口许可证申领、口岸通关、车辆刊出等环节为企业供给便当。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