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函〔2023〕101号各商场参与人: 为标准科创板上市公司退市相关信息发表行为,增强退市信息发表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充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关于加强退市危险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发表作业的告诉》(上证发〔2023〕5号)等有关规定,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攻略第5号——退市信息发表》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所此前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攻略第5号——退市信息发表》(上证函〔2022〕4号)一起废止。 修
上证函〔2023〕101号
各商场参与人:
为标准科创板上市公司退市相关信息发表行为,增强退市信息发表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充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关于加强退市危险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发表作业的告诉》(上证发〔2023〕5号)等有关规定,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攻略第5号——退市信息发表》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所此前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攻略第5号——退市信息发表》(上证函〔2022〕4号)一起废止。
修订后的攻略全文可至本所官方站(sse)“规矩”下的“本所事务攻略与流程”栏目查询。请各商场参与人仔细遵照执行。
特此告诉。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攻略第5号——退市信息发表(2023年1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