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8日,沪深两买卖所正式向商场发布沪深300指数。以2004年12月31日为基期,基点为1000点。同年8月25日由沪深两买卖所一起出资的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建立,沪深300指数由中证指数限公司办理。
(一)指数选样
1、指数成份股的数量:300只
2、指数成份股的选样办法
(1)选样空间
上市买卖时刻超越一个季度;
非ST、*ST股票,非暂停上市股票;
公司运营状况良好,最近一年无严重违法违规事情、财务报告无严重问题;
股票价格无显着的反常动摇或商场操作;
除掉其他经专家确定不能进入指数的股票;
(2)选样规范
选取规划大、流动性好的股票作为样本股。
(3)选样办法
对样本空间股票在最近一年(新股为上市以来)的日均成交金额由高到低排名,除掉排名后50%的股票,然后对剩下股票依照日均总市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名,选取排名在前300名的股票作为样本股。
(二)指数核算
指数以调整股本为权重,选用派许加权归纳价格指数公式进行核算。其间,调整股本依据分级靠档办法取得。
举例如下:某股票流转股份额(流转股本/总股本)为7%,低于10%,则选用流转股本为权数;某股票流转份额为35%,落在区间(30,40]对应的加权份额为40%,则将总股本的40%作为权数。
(三)指数批改
沪深300指数选用“除数批改法”批改。当样本股名单、股本结构产生变化或样本股的调整市值呈现非买卖要素的变化时,选用“除数批改法”批改原固定除数,以确保指数的连续性。
批改公式为:批改前的调整市值/原除数=批改后的调整市值/新除数,其间,批改后的调整市值=批改前的调整市值+新增(减)调整市值;由此公式得出新除数(即批改后的除数,又称新基期),并据此核算指数。
需求批改的状况包含:
1、除息:凡有样本股除息(分红派息),指数不予批改,听之任之回落。
2、除权:凡有样本股送股或配股,在样本股的除权基准日前批改指数。批改后调整市值=
除权报价×除权后的股本数+批改前调整市值(不含除权股票)。
3、停牌:当某一样本股停牌,取其最终成交价核算指数,直至复牌。
4、摘牌:凡有样本股摘牌(中止买卖),在其摘牌日前进行指数批改。
5、股本变化:凡有样本股产生其他股本变化(如增发新股、配股上市、内部职工股上市引起的流转股本增加等),在样本股的股本变化日前批改指数。
6、停市:部分样本股停市时,指数照旧核算;悉数样本股停市时,指数中止核算。
(四)成份股的定时调整
1、指数成份股原则上每半年调整一次,一般为1月初和7月初施行调整,调整计划提早两周发布。
2、每次调整的份额不超越10%。样本调整设置缓冲区,排名在240名内的新样本优先进入,排名在360名之前的老样本优先保存。
3、最近一次财务报告亏本的股票原则上不进入新选样本,除非该股票影响指数的代表性。
4、当样本股公司退市时,自退市日起,从指数样本中除掉,由曩昔最近一次指数定时调整时的候选样本中排名最高的没有调入指数的股票代替。
5、最新规矩调整:契合样本空间条件、且总市值(不含境外上市股份)排名在沪深商场前10位的新发行股票,启用快速进入指数的规矩,即在其上市第十个买卖日完毕后进入指数,一起除掉原指数样本中最近一年日均总市值排名最末的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