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早间,恒大地产公告称,《关于调整“20恒大01”债券本息兑付组织的计划》未获得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经过。
恒大地产称,公司仍将以“不逃废债”为基本前提,活跃与债券持有人洽谈,以期赶快达到持有人认可的解决计划,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化解债款。
此次为该笔债券请求的第2次展期。
“20恒大01”是2020年1月8日在深交所发行的2+1年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6.98%,发行金额45亿元。该笔债券的回售日为2022年1月8日。
依据此前的公告,此次会议将审议“关于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的组织”,恒大地产请求将回售的部分债券兑付日调整为“若投资者第2年底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3年1月8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这以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金钱不另计利息)”。
别的,关于债券付息日及计息期限的组织,依据本期债券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计划二抉择,本期债券付息日已调整为:付息日为2021年1月8日,2022年7月8日及2023年1月8日。若投资者第2年底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1月8日和2022年7月8日,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20年1月8日至2022年7月7日(其间2021—2022年度计息期间为2021年1月8日至2022年7月7日)。若投资者第2年底未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未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1月8日、2022年7月8日和2023年1月8日,计息期限为2020年1月8日至2023年1月7日(其间2021-2022年度计息期间为2021年1月8日至2022年7月7日)。
现在,恒大地产请求将本期债券付息日和计息期限调整为:付息日为2021年1月8日及2023年1月8日。若投资者第2年底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1月8日和2023年1月8日,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20年1月8日至2023年1月7日(其间2021-2023年度计息期间为2021年1月8日至2023年1月7日)。若投资者第2年底未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未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1月8日和2023年1月8日,计息期限为2020年1月8日至2023年1月7日(其间2021-2023年度计息期间为2021年1月8日至2023年1月7日)。
别的,债券持有人要求发行人许诺本期债券不逃废债,在呈现估计不能如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许到期未能如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应及时拟定合理的偿债计划和计划供债券持有人审议,并严厉履行和履行偿债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