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1日电(记者王希)记者从海关总署了解到,全国通关一体化变革6月1日在上海发动试点。 试点工作包含在上海树立海关总署危险防控中心(上海)和海关总署税收征管中心(上海)。前者对试点范围内进出口货品一致施行安全准入(准出)危险剖析、监控...
新华社北京6月1日电(记者王希)记者从海关总署了解到,全国通关一体化变革6月1日在上海发动试点。
试点工作包含在上海树立海关总署危险防控中心(上海)和海关总署税收征管中心(上海)。前者对试点范围内进出口货品一致施行安全准入(准出)危险剖析、监控和处置;后者按产品和职业分类对货品归类、价格、原产地等涉税要素,施行专业化、集约化、智能化的批量审阅。
据了解,“两个中心”由海关总署直接处理,有关危险布控参数由海关总署一致施行,指令直达事务现场一线,完成一致法律。
此次与“两个中心”建造同步推出的还有“三项准则”变革试点。
一是施行“一次申报、分步处置”通关处理模式。新模式下,企业可一次性处理货品申报交税手续,海关第一步在口岸确认是否查验,扫除安全准入危险后,货品可先予放行,海关第二步展开涉税申报要素批量审阅,经过稽察等手法监督税收入库。
二是变革税收征管方法。进一步清晰企业照实、标准申报职责,企业自报自缴税款,海关受理企业申报,不再在货品放行前逐票审定,而是对税收危险施行前置危险剖析、放行前验估、放行后批量审阅、稽察等全过程处理。
三是树立协同监管机制。经过功用化改造,口岸海关将首要施行通关现场监管,属地海关首要施行企业稽察和信誉处理。
据介绍,海关总署下一步将加速筹建其他危险防控中心、税收征管中心。
业内人士表明,全国通关一体化全面完成后,企业申报将更自在、手续更简洁,无需再处理转关运送。一起海关处理效能有望进步,法律将愈加一致,有用处理相同货品在不同口岸呈现海关归类、审价不一致等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