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据国家药监局官,因为触及特定类型、特定批次产品存在序列号记载有误的问题,3月18日,据国家药监局官,对半自动体外除颤器(注册证号:国械注进20183211860、国械注进20183211856)自动召回。召回级别为三级,该产品未在我国境内出售。
飞利浦表明,发现一批AED设备在装运扫描过程中设备序列号扫描有误,形成体系中的序列号记载有误,以至于这批设备或许未履行之前的召回纠正办法。
该产品用于医治疑似心脏骤停的患者。其具有以下症状:没有反应、中止呼吸。如不确认,则贴上电极检测。该产品设计用于受过训练的急救人员,主张运用该产品的急救人员参与CPR/AED训练课程。假如患者是年纪在8岁以下或体重小于25公斤的婴儿或小儿,应运用婴儿/小儿电极垫。假如婴儿或小儿看起来年纪较大或体重较重,不要运用婴儿/小儿电极垫。切勿因为不确认小儿精确的年纪或体重,而延误医治。如不确认,不要运用婴儿/小儿电极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