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时新闻5月7日报导,台湾“高等法院”前法官高明哲,承审台“最高法院”法官萧仰归儿子萧贤纶的闯祸逃逸案,因念及两人友谊,承受关说(说情)断定萧贤纶无罪。台北地检署今依枉法裁判申述高明哲,申述书显现,高明哲曾向授命法官解说承受关说的缘由,称“这份恩惠不能不还”,期望能取得体谅跟认同。
报导称,申述书指出,萧贤纶曾于2008年闯祸逃逸,案经基隆地检署申述,基隆地院判刑6个月,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应捐公库3万元新台币,萧贤纶上诉“高院”后,承审合议庭为审判长高明哲、授命法官高玉舜、陪席法官林洲富。萧仰归与高明哲是老友,为了让儿子未来能担任司法官,因而向高明哲关说,期望判儿子无罪。2000年1月5日上午开庭前,合议庭一起步行前往法庭,途经法官通道时,高明哲向高玉舜表明,这个案件让他很尴尬。对此,高玉舜当场表明:“没有空间,很难吊销。”
报导称,申述书显现,开完庭后,合议庭到高明哲办公室评议,高明哲再度向高玉舜表明,期望改判萧贤纶“无罪”,称萧贤纶已与被害人宽和,今后要考司法官。高玉舜仍不赞同改判,因林洲富未详细表明定见,合议庭未能达一致。高明哲当天正午先到高玉舜办公室表明:“为了维护你,你写不赞同见书好了”,但高玉舜依然写“上诉驳回”判定送交高明哲,高明哲只好说: “否则我写一份无罪判定,看林洲富在哪一篇判定签名”,高玉舜赞同后,因林洲富在无罪判定上签名,合议庭终究判萧贤纶无罪。
另据我国新闻2010年8月11日报导,2008年10月6日,台“最高法院”法官萧仰归之子萧贤纶开车前往海洋大学上课途中,擦撞摩托车骑士陈燕秋,萧贤纶没有停下车帮忙就离去。2008年10月21日,基隆分局传唤萧贤纶到案,当天和受害人洽谈宽和。
此外,2010年8月14日,我国台湾报导称,台湾“最高法院自律委员会”8月13日正午确定萧仰归没关说,但当天下午台湾“司法院”就打台“最高法院”一巴掌,改确定萧仰归触及关说,即日起停职并送台湾“监察院”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