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南省生态环境厅29日音讯,近来海南省印发《海南省全面推广湾长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到2021年末,全省(除三沙市外)开始树立湾长制职责系统和作业机制。到2025年,海湾杰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作业基本完成,海洋生态环境管理系统和管理才能现代化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据介绍,《实施方案》提出强化海湾空间资源管控、管控陆海污染物排放、加强海洋生态维护与修正、防备海洋灾祸和事端危险、加强海洋生态环境法律监管等5个方面共25项详细细化使命,并依照部分职责细化分化到职责部分。
《实施方案》清晰,海南省将树立省、滨海地级市、滨海县(市、区)、滨海城镇(大街)四级湾长系统,清晰由各级党委、政府首要负责人担任行政区域总湾长,省级总湾长由省委书记、省政府省长担任,滨海各地(含洋浦)总湾长由本级党委、政府首要领导担任。
一起,依据方针使命将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住宅城乡建设厅、省农业乡村厅、省水务厅、省林业局等21家省直部分归入成员单位,并清晰了各成员单位的详细职责,经过下达湾长制年度使命、定时展开巡湾等环节,构成职责执行闭环系统。海南还将树立要点海湾杰出问题整改职责机制、疏通帮扶协作机制、树立湾长制与河长制联接机制、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等4项作业机制。
怎么保证湾长制的顺畅推广?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海洋环境管理处负责人表明,海南将加强湾长制作业督导,定时对要点作业推动执行状况进行现场督促检查,树立健全查核作业机制,定时对湾长制作业进行查核,一起将加强宣扬,树立大众监督机制,向社会发布一切湾长名单及相关信息。(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