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从济南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局得悉,为进一步加强济南房地产商场管理,实在标准商品房出售和交给行为,该局决议自5月6日至5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展开为期一个月的房地产商场查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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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品房出售行为。要点查看以下行为:
1。是否存在未获得商品房预售答应证、未办理现房出售存案手续,以收取购房款、首付款、订金、诚意金、预付款等方式变相违规收取购房款的行为;
2。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在商品房出售场所明示有关文件和资料的行为;
3。是否存在获得商品房预售答应后10日内没有一次性揭露悉数准售房源、捂盘惜售的行为;
4。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将商品房预售资金存入监管账户的行为;
5。是否存在商品房出售不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子或许收取未标明费用的行为;
6。是否存在虚伪宣扬、哄抬房价等行为。
(二)商品房交给行为。要点查看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存在未获得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归纳检验存案手续进行交给的行为;是否存在延期交给、不按合同约好承当违约责任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