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餐饮不能太靠流量
近来,火锅品牌贤合庄站上风口浪尖,“贤合庄加盟商维权”的相关内容引发社会重视。近年来进入餐饮品牌的明星不少,明星的参加为门店带来很多人气,品牌也往往因明星效应成为“红”店,这为运营者减少了营销本钱,客流量添加也在必定程度上使品牌和加盟商完成“双赢”。
但是看待此类“明星+餐饮”的加盟店方式,不能只看明星热度和流量,还需依据商业实质进行理性考量。在等待成为“红”店前,首先要认清加盟的法令性质。加盟是一种商业特许运营行为。依据《商业特许运营管理条例》规则,特许运营以合同方式将其具有的运营资源答应其他运营者运用。假如挑选出资“明星+餐饮”方式的加盟店,并垂青明星的营销助力,就要在合同中设置相关条款,清晰明星的职责,为本身运营利益提早上好“维护锁”,下降出资危险。
假如明星在出资品牌外,还有代言行为的法令关系,则要受广告法束缚。广告代言人应当依据事实引荐产品和服务,一旦有违法代言状况,不只要承当高额罚款,乃至会被约束三年内不得从事广告代言。
出资有危险,加盟需谨慎。期望出资者依据本身收益和危险承当才能,理性看待出资行为,防止由于品牌带有明星光环而盲目出资。一起,品牌方要更多重视进步餐饮口味与服务,聚集主责主业,打造值得信任的餐饮品牌,应该“向贤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