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宣告可口可乐收买汇源案未通过我国检查
我国商务部18日正式宣告,依据我国反垄断法制止可口可乐收买汇源。据悉,这是反垄断法自上一年八月一日施行以来首个未获通过的事例。(中新)
商务部就可口可乐收买汇源案反垄断检查做出判决
[编者按] 3月18日商务部就可口可乐收买汇源案反垄断检查做出判决,以下为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
[2009年]第2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收到美国可口可乐公司(简称可口可乐公司)与我国汇源果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我国汇源公司)的经营者会集反垄断申报,依据《反垄断法》第三十条,现公告如下:
一、立案和检查进程。2008年9月18日,可口可乐公司向商务部递交了申报材料。9月25日、10月9日、10月16日和11月19日,可口可乐公司依据商务部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了弥补。11月20日,商务部以为可口可乐公司提交的申报材料达到了《反垄断法》第二十三条规则的规范,对此项申报进行立案检查,并通知了可口可乐公司。因为此项会集规划较大、影响杂乱,2008年12月20日,开始阶段检查作业完毕后,商务部决议施行进一步检查,书面通知了可口可乐公司。在进一步检查进程中,商务部对会集形成的各种影响进行了评价,并于2009年3月20日前完成了检查作业。
二、检查内容。依据《反垄断法》第二十七条,商务部从如下几个方面对此项经营者会集进行了全面检查:
(一)参加会集的经营者在相关商场的商场份额及其对商场的操控力;
(二)相关商场的商场会集度;
(三)经营者会集对商场进入、技术进步的影响;
(四)经营者会集对顾客和其他有关经营者的影响;
(五)经营者会集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
(六)汇源品牌对果汁饮料商场竞赛发生的影响。
三、检查作业。立案后,商务部对此项申报依法进行了检查,对申报材料进行了仔细核实,对此项申报触及的重要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通过书面寻求定见、论证会、座谈会、听证会、实地查询、托付查询以及约谈当事人等方法,先后寻求了相关政府部门、相关职业协会、果汁饮料企业、上游果汁浓缩汁供货商、下流果汁饮料销售商、会集买卖两边、可口可乐公司中方合作伙伴以及相关法令、经济和农业专家等方面定见。
四、竞赛问题。检查作业完毕后,商务部依法对此项会集进行了全面评价,承认会集将发生如下晦气影响:
1、会集完成后,可口可乐公司有才能将其在碳酸软饮料商场上的分配位置传导到果汁饮料商场,对现有果汁饮料企业发生扫除、约束竞赛作用,从而危害饮料顾客的合法权益。
2、品牌是影响饮料商场有用竞赛的关键因素,会集完成后,可口可乐公司通过操控"美汁源"和"汇源"两个闻名果汁品牌,对果汁商场操控力将显着增强,加之其在碳酸饮料商场已有的分配位置以及相应的传导效应,会集将使潜在竞赛对手进入果汁饮料商场的妨碍显着提高。
3、会集揉捏了国内中小型果汁企业生存空间,按捺了国内企业在果汁饮料商场参加竞赛和自主立异的才能,给我国果汁饮料商场有用竞赛格式形成不良影响,晦气于我国果汁职业的继续健康发展。
五、附加约束性条件的商谈。为了削减检查中发现的晦气影响,商务部与可口可乐公司就附加约束性条件进行了商谈。商谈中,商务部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可口可乐公司提出可行解决计划。可口可乐公司对商务部提出的问题表述自己的观点,并先后提出了开始解决计划及其修正计划。通过评价,商务部以为可口可乐公司针对影响竞赛问题提出的救助计划,仍不能有用削减此项会集发生的晦气影响。
六、检查决议。鉴于上述原因,依据《反垄断法》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商务部以为,此项经营者会集具有扫除、约束竞赛作用,将对我国果汁饮料商场有用竞赛和果汁工业健康发展发生晦气影响。鉴于参加会集的经营者没有供给足够的依据证明会集对竞赛发生的有利影响显着大于晦气影响或许契合社会公共利益,在规则的时间内,可口可乐公司也没有提出可行的削减晦气影响的解决计划,因而,决议制止此项经营者会集。
本决议自公告之日起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八日(商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