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7月29日宣告,《<内地与香港关于树立更严密经贸关系的组织>补充协议五》(以下简称“CEPA补充协议五”)29日在香港签署,该协议将于200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经国务院同意,2008年7月29日,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与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在香港签署了CEPA补充协议五。
《<组织>补充协议五》在《组织》及其四个补充协议的基础上,对香港进一步扩大敞开。在服务交易方面,内地在17个范畴共采纳29项具体办法,其间对管帐、修建、医疗、人员供给与组织、印刷、会议、分销、环境、银行、社会服务、旅行、海运、航空运输、公路运输和个体工商户等15个范畴在原有敞开许诺基础上,进一步采纳简化批阅程序、放宽商场准入条件、撤销股权约束、放宽运营范围和运营地域等办法,一起新添加与采矿相关服务、与科学技术相关的咨询服务2个范畴。
此外,两边还添加“品牌协作”作为交易出资便当化方面新的协作范畴,在原有的电子商务和知识产权维护范畴添加协作内容;在专业人员资历互认方面,提出了深化管帐、修建范畴互认作业的办法。本次补充协议不光包含在全国范围施行、敞开力度较大的办法,也有为深化粤港协作而采纳的在广东省先行先试的办法,这些办法将为促进粤港两地的沟通与协作发挥活跃作用。
《组织》签署五年来,在内地和香港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下,各项作业进展顺畅。《组织》的施行提高了两地经济沟通与协作的水平。刚刚签署的《<组织>补充协议五》,在医疗、分销等范畴采纳了敞开起伏较大的办法,有利于发挥香港的优势,支撑香港坚持国际金融、交易、航运等中心位置,在为香港同胞带来更多的开展机会与更大的开展空间的一起,也将为内地经济开展带来新的生机。往后内地将持续认真执行《组织》有关规定,活跃执行《组织》各项内容,促进两地经济的共同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