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官8日发布《关于中止出售标识名称为“瑞果茶籽宝宝山茶籽植萃茶清霜”冒充化妆品的布告(2021年第32号)》(下称布告)。布告显现,针对化妆品危险监测、监督查看发现的问题,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责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标识名称为“瑞果茶籽宝宝山茶籽植萃茶清霜”的化妆品进行了查询。经查,现在商场上出售的标识出产企业为广州市好心化妆品有限公司的“瑞果茶籽宝宝山茶籽植萃茶清霜”为冒充化妆品。上述企业宣称从未出产出售过相关产品。
国家药监局表明,为保证大众用妆安全,净化化妆品商场,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分责令相关运营企业当即中止出售上述冒充化妆品,深查深究其进货途径,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国家药监局着重,各级担任药品监督管理的部分应当加大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宣贯力度,催促化妆品运营者仔细实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则的进货查验记载等责任,依法标准运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