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王特钢就发行3000万美元债(501300)券已与认购人缔结认购协议
11月24日丨西王特钢(01266.HK)发布,之前若干公告发表,内容有关(其间包含)可换股债券、依据上市规矩第13.19条作出的发表及就换回可换股债券与认购人进行的继续参议。
董事会宣告,2019年11月22日,公司与(其间包含)担保人及债券认购人缔结认购协议,据此,债券认购人有条件赞同认购,而公司有条件赞同发行本金总额为3000万美元的债券。债券自其发行当日(包含该日)起至到期日期间按年利率十厘(10.0%)计息,于到期日付出。
诚如公司2019年10月25日公告所发表,为实行换回可换股债券的职责,公司曾考虑各种筹资举动,包含但不限于发行新债券。待完结发行债券后,公司拟将发行债券筹措的所得金钱用于偿付可换股债券。
作为公司在认购协议项下的部分典当职责,(i)西王集团赞同质押其于西王香港的100%股权;(ii)西王香港赞同质押其于西王控股的95%股权;及(iii)西王控股赞同质押其于西王出资的100%股权,一切质押均以债券认购人为受益人作出。
因为各公司担保人均为公司控股股东,并于公告日期一起、直接或直接于公司约15亿股股份中具有权益,故公司以为依据上市规矩第13.17条,公司须就股份质押实行发表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