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伍股份(300095)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践操控人聂景华及其相关人聂淑华、聂玉华作为转让方,拟算计向丰城市创东方丰水湖出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丰水湖出资”)转让公司股份28,1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7.4265%)。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5.28元/股,股份转让价款算计为148,500,000.00元。
2018年12月12日,丰水湖出资与聂景华签署了《表决权托付协议》。依据该协议,标的股份处理过户后,丰水湖出资无条件、不行吊销的将所持有标的股份(即丰水湖出资算计持有公司的28,125,000股)对应的恳求、招集、参与或派遣代理人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力及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监督、主张或质询权等相应股东权力托付给聂景华行使。
丰城市丰水湖开展出资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对丰水湖出资的出资金额占合伙金额的99%,丰城市丰水湖开展出资有限公司为丰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属独资企业。公司表明,本次引进国资布景的战略出资者,将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股权结构。股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