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提示上市公司在年报中应更明晰发表任何危险要素
香港交易所(00388),于1月31日就审理上市发行人年报注(财务年结日到2018年1月至12月),今日股市新闻提出以下四条主张,并提示发行人要特别注意恪守港交所已修订《上市规矩》中的新增规则。
一、「管理层讨论及剖析」一节中的事务审视—发行人应更明晰地发表任何危险要素。
二、被审计师宣布非无保留定见的财务报表—被审计师宣布非无保留定见的发行人,应自动与审计师严密参议拟定方案,以期采纳恰当有用的举动,令审计师可除掉非无保留定见。至于应收账款和按金的财物估值方面,发行人应按照过往亏本材料并以前瞻经济要素作调整后拟定信贷亏本方针,今日股市新闻再据而作出减值。
三、严重无形财物,包含商誉—发行人应供给足够材料让投资者了解发行人所定的首要假定是否合理。
四、运用非公认管帐准则财务目标—发行人应保证非公认管帐准则财务目标不偏不倚,列报时不会比公认管帐准则目标更为显眼,并与财务报表中有关金额进行对账,今日股市新闻充沛解说调整项目,而在不同期间的列报方法应遵循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