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人民银行面向社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正主张稿)》,全面修订了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银职业协会秘书长刘峰主张,为保证商业银行法令系统完好与结构齐备,并与其他金融范畴法令和谐一致,应凭借本次商业银行法修订的关键,进一步完善有关银职业协会法令地位、功能效果等规矩。
对职业协会采纳一致立法
刘峰说到,要正确认识职业协会的功能效果。银职业协会作为银职业自律性安排,是我国社会主义金融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金融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气。银职业协会在方针引导和舆情引导等方面具有天然优势,是保护银职业安稳不行代替的传导者。此外,银职业协会仍是商业银行自律规矩的拟定者与施行者,是实行社会职责的践行者。能够说,银职业协会在国家金融依法管理、服务实体经济和防备化解金融风险作业中发挥着无法代替的效果。
刘峰以为,当时银职业协会法令地位不清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矩,银职业协会作为社会团体归于非营利法人,应当依法承受事务主管单位和国家民政部的两层办理,依法办理挂号。但我国现行法令并没有关于银职业协会法令地位、功能等方面的具体规矩。在此布景下,银职业协会履职的法理学根底本质为标准性文件授权、会员单位入会树立的“契约联系”和民法理论的诚信准则,短少更高层次的上位法令根据或法定授权。因而,银职业在实践中存在着监管弥补效果不清晰、职业自律办理不充分、不利于自律惩戒办法施行等实际窘境,亟待立法支撑。
在刘峰看来,需求学习世界上发达国家在立法上的老练经历,对职业协会采纳一致立法。清晰政府对银职业协会施行有用监管,并把银职业协会归入金融监管系统。
清晰职业协会法令地位
刘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令规矩,就商业银行法修订提出主张。他以为,首先应清晰银职业协会的法令地位和性质。能够在商业银行法总则中清晰规矩“银职业协会是银职业的自律性安排,是社会团体法人”。“商业银行应当参加银职业协会,国务院银职业监督办理组织同意建立的其他金融组织能够参加银职业协会。”一起还应添加关于银职业协会独立性、自律性、公益性等性质的规矩。
其次,要清晰银职业协会的法定功能。修订商业银行法应当清晰银职业协会在保护会员单位共同利益、展开自律办理、发挥中介效果和集约会员资源等方面的功能,保证其作为银职业法定自律安排依法履职;清晰银职业协会有权拟定自律标准、行规行约等展开自律办理等;依法赋予职业协会安排拟定职业标准、事务标准权利,推进施行并监督会员履行,进步职业服务水平等。
再次,强化银职业协会的管理机制也很重要。商业银行法修订应当有利于完善银职业协会运转与内部的安排管理,经过法令标准其作为社会团体的自治安排特点。商业银行法修订,应添加关于银职业协会权利组织、规章和理事会等有关内容。
刘峰表明,凭借商业银行法的修订,应添加有关银行不良资产处置、世界司法帮忙等方面的内容。鉴于近些年来世界上触及银行司法帮忙等呈现的问题,商业银行法修订中,还应添加对外供给客户信息的约束条款或阻断条款及其罚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