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战疫录)社区团购不是法外之地上海严打社区团购价格违法行为
上海5月13日电(记者许婧)当时,跟着社区团购的快速展开,为民生保证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呈现了一些运营者使用社区团购形式,施行哄抬价格、价格诈骗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为此,上海商场监管部分在加强对社区团购组织者、运营者提示劝诫的一起,对不法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实在保护商场价格次序,保证顾客合法权益。13日,上海市商场监管局发布了新一批社区团购价格违法典型事例。
事例一:喆藏(上海)餐饮文娱处理有限公司哄抬食用油等产品价格案
闵行区商场处理局近来接到告发线索,执法人员立即对喆藏(上海)餐饮文娱处理有限公司展开查看。
经查,当事人经过微信群展开社区团购,向居民出售粮油、牛奶等产品。其间,食用油最高进销差率为105%,牛奶最高进销差价率为90%,远高于一起期周边商场同类产品的进销差价率。
当事人的行为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以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确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辅导定见》相关规则,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现在案子正在抓住处理中。
事例二:李某哄抬蔬菜价格案
长宁区商场监管局近来接到市民投诉告发,反映李某在疫情期间高价出售蔬菜。
经查,李某从批发商处贱价收购蔬菜,并经过微信建群的方法向周边社区居民出售。在进货本钱没有明显变化的情况下,李某大幅举高蔬菜出售价格。其间,青菜的进货单价为3元/500g,出售单价为10元/500g,进销差价率为233%;生姜的进货单价为5元/500g,出售单价为15元/500g,进销差价率为200%。上述蔬菜的进销差价率远高于一起期周边商场同类产品。
当事人的行为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以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确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辅导定见》相关规则,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现在案子正在抓住处理中。
事例三:虚拟提货配送费,王某某价格诈骗案
普陀区商场监管局近来收到投诉,反映小区保安王某某加价出售肯德基套餐。
经查,王某某在小区团购群发布的肯德基套餐图为“138元一套30份成团(含提货配送费)”,而该套餐实为肯德基108元套餐,由跑腿小哥从杨浦区某肯德基门店购入后以每份118德配送至该小区,再由志愿者免费分发给居民。王某某虚拟提货配送费20元拐骗顾客多付价款。现在,王某某已将多收价款500元悉数交还。
当事人的行为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则,构成价格诈骗的违法行为。普陀区商场监管局拟对当事人价格违法行为罚款2000元。
事例四:冷鲜肉变冷冻肉,叶垸食物运营部价格诈骗案
4月29日,闵行区商场监管局连续收到某小区多位居民的告发线索,反映在社区团购中购买的冷鲜猪肉套餐,实践收到货却为冷冻猪肉。
经查,本次社区团购系由当事人叶垸食物运营部经过团长王某在“快团团”小程序中建议。该“冷鲜猪肉套餐”对外标明为:冷鲜前腿1kg/袋、冷鲜五花肉1kg/袋、冷鲜汤小排1kg/袋、新冷鲜大排片1kg/袋。但实践当事人在售的产品均为冷冻猪肉,为拐骗居民购买,故意在团购上对外标明成质量与实践不符的“冷鲜”猪肉。
当事人的行为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则,构成价格诈骗的违法行为。现在案子正在抓住处理中。
事例五:远好归纳运营部展开社区团购未明码标价案
闵行区商场监管局近来接告发线索,执法人员立即对远好归纳运营部进行查看。
经查,当事人在疫情期间树立微信群进行社区团购,每日将出售产品清单摄影发送至微信群内,让小区居民经过群接龙进行购买。但当事人在社区团购微信群中对出售的产品只标示了品名,未标明价格、计价单位等有关内容。
当事人的行为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则,构成不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闵行区商场监管局已送达行政处罚奉告书,拟作出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罚款3500元的行政处罚。
上海商场监管部分提示劝诫:社区团购组织者、运营者应当加强价格自律,标准明码标价,遵法依规运营。不得使用虚伪的或许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法,拐骗顾客或许其他运营者与其进行买卖;不得伪造、分布提价信息,奇货可居、哄抬价格,推进产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打乱商场价格次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