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鹏伟
自2016年3月劳务差遣职工份额约束过渡期完毕后,一些企业简略地把本来的劳务差遣协议改成劳务外包协议,从方法上躲避了劳务差遣,但人员、办理模式、费用付出方法等均保持原状。近来,有记者查询发现,4年来,这种“假外包真差遣”的后遗症逐步凸显,让一些企业遭受比如外包人员要求承认劳作联系、外包人员形成第三方丢失本身需承担必定补偿职责、外包人员要求同工同酬等问题的困扰。
原本是用来下降本钱、躲避职责的劳务差遣,因为遭到准则约束,许多企业又拿劳务外包的方法来做护身符。殊不知,这种刀尖上跳舞的做法既是对劳作者不负职责,也很或许“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劳务差遣准则的起点,是为了满意企业灵敏用工的需求,然而在实际中,许多单位却为了下降本身本钱,经过这种方法合法运用临时工。不直接与劳作者签订合同的成果,便是干的活儿相同,待遇却有大相径庭,合同到期后再一脚踢开。事实上,如银行柜员等工作岗位,并不契合临时性、辅助性的特色,但许多人都是劳务差遣工,直接导致了同工不同酬状况的发生。所谓的“白叟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其实质便是“想公正?没办法”!更有甚者,分明编制满足,却要专门运用许多差遣工,使一线职工成为编制职工的打工者。甚至在一些法令单位,也会在出完事需求有人顶雷时,才让人发现本来是差遣工。
仅仅,这样的状况已被发现。2014年出台的《劳务差遣暂行规定》指出,企业运用的被差遣劳作者数量不得超越用工总量的10%。过渡期于2016年3月1日完毕后,许多单位又打起了劳务外包的主见,但本质上看,办理模式、费用付出方法等方面没有改变。两者最大的差异在于,劳务差遣针对的是人,而劳务外包针对的是事,单位对差遣工有办理权,对后者则不办理。
所谓的“假外包真差遣”便是如此,并非企业不肯真外包,真实是因为许多岗位并非像保洁、保安这样能够外包。进一步说,就连劳务差遣都是打擦边球,现在囿于10%的份额约束,不得不出此下策。对劳作者的合法权益形成损伤不说,只需发生胶葛后,企业被法院认定为‘假外包真差遣’,外包人员要求同工同酬,也会得到法令支撑。不过,这些意外的丢失,比较于其违法用工所节约的本钱,或许也仅仅沧海一粟。因而,关于长时间、许多违规运用劳务差遣和经过“假外包真差遣”躲避本身职责的单位,劳作法令部分不能坐等胶葛发生后再介入,加大法令巡查力度和惩戒力度才是亡羊补牢之举。
(作者系媒体从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