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05月22日报道:
格隆汇5月22日丨河钢資源(000923.SZ)发布,企业前不久接到大股东河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钢集团”)转到的布告,具体内容以下: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分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告诉》(国发[20l7]49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河北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分社保基金实施办法〉的告诉》(冀政字[2019]63号)规则,积极主动稳当搞好调拨一部分社会保障基金丰厚社会保险基金工作中,经陕西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部厅、省国资委批阅确认,将省国资委具有的河钢集团10%国有制股份(社会保障基金)一次性调拨给陕西省财政厅具有,本次国有制股份调拨以本年12月31号日为基准日,陕西省财政厅以基准日经财政审计的国有制股份账目值入帐。
本次国有制股份调拨进行后,省国资委具有河钢集团90%股份,陕西省财政厅具有河钢集团10%股份,河钢集团仍具有企业34.59%股份,为企业大股东,省国资委为企业控股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