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对2020年10月13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经过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方案》(以下简称“第二期回购”)对应的回购股份用处进行调整,由原方案“回购股份将用于职工持股方案或许股权鼓励”改变为“回购股份用于刊出以削减注册资本”。
格力电器介绍,公司第二期回购股份合计101,261,838股,本次改变及刊出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015,730,878股改变为5,914,469,040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理以上股份刊出的相关手续,本方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格力电器表明,本次改变第二期回购股份用处并刊出是公司结合现在实际情况作出的决议方案,有利于进一步进步每股收益水平,实在进步公司股东的出资报答,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效果发生严重影响,不存在危害公司利益及中小出资者权力的景象。
2020年格力电器启动了两期股权回购方案。其间一期回购1.80%股份,二期回购1.68%的股份,合计3.48%。本年5月26日,格力电器再次抛出不超越人民币150亿元的回购方案。格力电器表明,本次回购用于施行公司职工持股方案或股权鼓励,以此进一步完善公司管理结构。
但在6月20日,格力电器发布的职工持股方案草案引发争议。
草案显现,本次格力电器职工持股方案的资金规划不超越30亿元,股票规划不超越1.084亿股。拟参加本次职工持股方案的职工总人数不超越12000人,职工购买股票价格为27.68元/股,相当于格力电器所回购股份均价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