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央行烟台市中心支行公示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现,山东招远乡村商业银行因供给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前奉告信息主体自己、未按规则实行客户身份辨认责任等案由被予以79万元罚款。
罚单显现,山东招远农商行共触及四项违法违规行为,详细包含一是供给虚伪的计算报表;二是超越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材料,其间,存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立未存案;存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超期存案。
三是违背信誉信息收集、供给、查询及相关处理规则。其间,存在供给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前奉告信息主体自己;存在违背安全处理要求的行为。四是未按规则实行客户身份辨认责任。其间,存在与客户树立事务联系或处理一次性金融事务,未按规则辨认客户身份的行为;存在未按规则从头辨认客户身份的行为。
由此,央行烟台市中心支行对山东招远农商行予以正告,并处79万元罚款。一起,相关责任人因对第四条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1.85万元罚款。
天眼查显现,山东招远农商行于1996年3月12日在烟台建立。前三大股东为招远市昌林实业有限公司、九洲投资有限公司、烟台宸智商贸有限公司,均持股9.94%。
值得一提的是,自2019年以来,该行共新增17条股权出质信息,出质状况皆为“有用”。其间,该行前三大股东均为出质人,出质数额算计近1.68亿股。此外,该行还遭第六、第七、第九、第十大股东出质股权;第五大股东烟台渤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该行部分股权遭冻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