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06837)涉嫌违法违规案遭中证监没收并罚款逾300万元
海通证券(06837)发布公告,5月2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分事前奉告书(处分字[2017]59号),称该公司涉嫌违法违规案,中证监将依法作出行政处分。
经查明,2015年5月,海通证券当月即先后为上海司度实践操控的财物办理方案开立了证券账户及信誉账户,5月11日,海通证券与富安达基金签定《融资融券合同》,致使上海司度得以展开大规模的融券买卖。
公告称,海通证券的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事务办理办法》(证监会公告[2011]31号)第十一条的规则,构成《证券公司监督办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七)项“未依照规则与客户签定事务合同,或许未在与客户的事务合同中载入规则的必要条款”所述行为。关于海通证券上述行为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为左秀海,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徐晓啸、朱元灏。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现实、性质、情节与社会损害程度,根据《证券公司监督办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则,中证监拟决议:责令海通证券改正,给予正告,没收违法所得约50.965万元,并处分款约254.83万元;对左秀海、徐晓啸、朱元灏给予正告,并别离处以1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