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上午,北京高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北京金融法院正式建立。这是继2018年建立上海金融法院后,我国第二家金融法院。
北京金融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蔡慧永介绍,北京金融法院第一批装备25名法官,均匀年龄41.7岁,博士11名、硕士13名,均匀办案年限超越12年,68%的法官被评为各类专家型人才。
北京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安凤德表明,北京是国家金融管理中心,也是金融监管部门、重要金融基础设施、首要金融机构总部的承载地。2020年北京市金融机构财物总量超越150万亿元,占全国一半以上,金融业成为首都经济的第一大支柱产业。建立北京金融法院,对服务保证国家金融战略施行、营建杰出金融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开展具有重大意义。
“现在,在京注册的法人金融机构达832家,金融开展和立异引发很多疑问、杂乱、新类型金融胶葛进入诉讼范畴。”安凤德以为,建立北京金融法院,对金融案子进行会集统辖,有利于进一步优化金融审判资源配置,提高金融案子审判的专业化水平,促进法令适用一致,不断完善金融管理和监管准则体系,防备化解金融风险。
安凤德表明,北京金融法院将着眼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变革三大使命,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作用,为国家金融战略施行、加强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功用建造、促进首都高质量开展供给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证。
近来下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金融法院案子统辖的规则》对北京金融法院统辖的金融民商事案子、涉金融行政案子和实行案子等三类案子规模进行了清晰,对北京各级法院金融案子的审级联系作出了区分。
依据上述规则,对境外公司危害境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案子,由北京金融法院实施跨区域会集统辖;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体系精选层挂牌企业相关证券胶葛,由北京金融法院实施跨区域会集统辖;对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因实行金融监管责任引发的行政诉讼和非诉行政实行案子,由北京金融法院统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