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正源(600321)存大额相关买卖未实行审议程序和信披责任等四川证监局责令改正
格隆汇11月22日丨ST正源(600321)发布,公司于2019年11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四川证监局”)《关于对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采纳责令改正办法的决议》(40号),公司董事长何延龙、董事兼总经理谢苏明、财政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刘婧收到四川证监局《关于对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何延龙等3人采纳监管说话办法的决议》(37号)。
经对公司进行现场查看,发现存在以下问题:大额相关买卖未实行审议程序和信息发表责任、财政核算违背会计准则并导致定时陈述发表不精确、重要对外出资未及时发表发展状况。
依据《上市公司信息发表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则,我局决议对你公司采纳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办法,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请公司采纳有用办法及时整改:
一、严厉依照会计准则规则进行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更正定时陈述中财政数据的过错内容并及时发表。
二、对控股股东向公司供给财政赞助的相关买卖事项弥补实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发表。
三、依照暂时陈述发表相关要求,弥补发表出资新式博源的后续发展状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四、公司整体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应加强对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厉遵守上市公司管理和信息发表的相关规则,强化财政根底工作和内部资金管控,实在提高上市公司标准运作水平。
请公司自收到我局责令改正办法后3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执行状况书面报送我局。
何延龙、谢苏明、刘婧别离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政总监兼董秘,违背了《上市公司信息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则,对你们采纳监管说话的监督管理办法,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