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讯6月20日晚,阳光城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被迫减持公司股份到达1%的公告。
公告显现,6月20日,阳光城收到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财物办理有限公司及控股股东阳光集团共同行动听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被迫减持公司股份份额超越1%的奉告函》,得悉控股股东阳光集团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及控股股东共同行动听康田实业因其部分账户保持担保份额低于平仓线,于6月10日-6月16日期间过会集竞价的方法被迫减持阳光城股份43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超越公司总股本的1%。
阳光城在公告中称,其控股股东阳光集团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及控股股东共同行动听康田实业一向与债权人活跃交流和谐,并依据质权人要求,展开债款展期、筹集资金等相关办法削减本次被迫减持股票形成的晦气影响。
阳光城在公告中还称,本次被迫减持不会对管理结构及继续运营产生本质影响,也不会直接导致控制权产生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