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出资基金法》、《揭露征集证券出资基金运作办理办法》、《国投瑞银和安债券型证券出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收效后,接连20个工作日呈现基金比例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许基金财物净值低于5000万元景象的,基金办理人应当在定时陈述中予以发表;接连60个工作日呈现前述景象的,本基金合同将停止并进行基金产业清算,且无需举行持有人大会。依据《关于国投瑞银和安债券型证券出资基金基金产业清算及基金合同停止的公告》及《基金合同》,本基金最终运作日为2018年7月23日,自2018年7月24日至2018年8月8日期间进行了基金产业一次清算。本基金已于2018年9月3日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国投瑞银和安债券型证券出资基金清算存案的回函》,本基金办理人已于2018年9月7日刊登了《国投瑞银和安债券型证券出资基金清算陈述》。
依据本基金2018年9月7日发布的《国投瑞银和安债券型证券出资基金清算陈述》,本基金已对本基金到一次清算期完毕日的剩下产业中的已变现财物进行初次分配。该次分配后剩下产业为停牌股票信威集团99,069股、应收利息、结算保证金等金钱,该部分财物于最终一次清算财物分配时同时分配给基金比例持有人。
2019年7月12日本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信威集团复牌,于2019年9月10日悉数变现,变现所得金额为人民币160,317.15元。到最终清算财物划出日,本基金剩下产业包含停牌股票变现金额、初次分配后剩下的银行存款、结算保证金及应收利息等金钱,基金办理人将按基金比例持有人持有的基金比例比例将剩下产业分配给基金比例持有人。
2019年6月21日(最近结息日)至本基金第2次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发生的利息亦属比例持有人一切,为维护基金比例持有人利益,加速分配速度,基金办理人将于最终一次清算款划出日以自有资金垫支该笔金钱,供清算分配运用。基金办理人垫支的资金以及垫支资金发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办理人。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办理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