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开展委员会办公室对外宣告,为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展对外敞开的决议计划布置,依照“宜快不宜慢、宜早不宜迟”的准则,在深入研究评价的基础上,推出以下11条金融业对外敞开办法:
1、答应外资组织在华展开信誉评级事务时,可以对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一切品种债券评级。
2、鼓舞境外金融组织参加建立、出资入股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
3、答应境外财物办理组织与中资银行或稳妥公司的子公司合资建立由外方控股的理财公司。
4、答应境外金融组织出资建立、参股养老金办理公司。
5、支撑外资全资建立或参股钱银生意公司。
6、人身险外资股比约束从51%进步至100%的过渡期,由原定2021年提前到2020年。
7、撤销境内稳妥公司算计持有稳妥财物办理公司的股份不得低于75%的规则,答应境外出资者持有股份超越25%。
8、放宽外资稳妥公司准入条件,撤销30年运营年限要求。
9、将原定于2021年撤销证券公司、基金办理公司和期货公司外资股比约束的时点提前到2020年。
10、答应外资组织取得银行间债券市场A类主承销车牌。
11、进一步便当境外组织出资者出资银行间债券市场。
触及多个范畴金融业敞开再提速
本次推出的11条金融业对外敞开办法,触及银行、稳妥、券商、基金、期货、信誉评级等多个范畴,可以说是为金融业对外敞开进程再次按下了“加速键”。
我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刘元春:
这种敞开使我国金融市场的深度得到大幅度提高,也使国外的一些出资者能共享我国开展盈利。
△上海证券交易大厦
在这次金融业进一步对外敞开的方针中,还包含将原定于2021年撤销的证券公司、基金办理公司和期货公司外资股比约束的时点,提前到2020年。
对此,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明,证监会将加速完善配套组织,厚实做好上述敞开办法的执行落地,提高敞开环境下的监管才能,有用防备危险,保证敞开作业有序稳步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