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资本市场讯,因台海核电在为子公司担保后,未按规则发表相关信息,深交所向台海核电下发监管函。
监管函显现,台海核电2020年4月28日发表的董事会抉择公告显现,台海核电审议经过《关于为子公司供给担保的方案》,其间同意为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供给担保额度,估计全年金额不超越25亿元,但台海核电未按规则发表被担保子公司财务状况等信息。
2020年8月3日、2020年10月27日,台海核电依据董事会前述抉择作为确保人与青岛融发融资租借有限公司签定《融资租借合同》,为烟台台海核电与青岛融发所签定的《融资租借合同》触及金额算计1亿元供给连带职责确保,但台海核电在与青岛融发实践签定担保协议后未按规则及时实行担保发展的信息发表职责。
2020年11月11日,江苏方能热工配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款且显着缺少清偿才能为由,请求烟台台海核电破产重整。
烟台台海核电于2020年11月19日被法院裁决进入重整程序。台海核电于2021年11月17日发表的《关于公司对子公司供给担保施行状况的公告》显现,台海核电对烟台台海核电尚存余额的担保算计超越18亿元。台海核电未在前述被担保人烟台台海核电被请求、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等公告中发表台海核电对烟台台海核电没有实行结束的担保状况,烟台台海核电进行破产重整对台海核电的影响发表不完整。
2021年10月19日,台海核电发表《关于公司被债权人请求破产重整的提示性公告》称,台海核电因前述青岛融发供给连带职责确保,而被青岛融发要求承当连带确保职责并以台海核电不能清偿到期债款为由向法院提出破产请求。至此,台海核电才发表前述担保发展状况。
台海核电2021年11月17日发表的《关于公司对子公司供给担保施行状况的公告》显现,台海核电对烟台台海核电担保余额为18.19亿元,均已触发实行担保职责条件;台海核电对控股子公司德阳台海核能配备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0.50亿元,均已触发实行担保职责条件;对控股子公司德阳万达重型机械设备制作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0.13亿元,其间0.07亿元已触发实行担保职责条件。但台海核电未在2016年至2021年定时陈述的“严重担保”一节中发表台海核电对子公司的担保事项,与前述定时陈述一起发表的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的专项定见也未能精确反映台海核电供给担保的状况。台海核电定时陈述、独立董事专项定见的信息发表不完整。
深交所以为,台海核电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则。深交所要求台海核电及整体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根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揭露资料显现,台海核电成立于1997年,主营事务为核电专用设备、其他专用设备、石化配备的制作和出售;成套设备的规划、制作、出售及装置售后服务等事务;钴精矿出售事务;核级资料的出售事务,于2010年登陆深交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