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在一個公司做的股票是讓客戶來接盤會不會坐牢
這個不可一概而論!
如果你們有合同!并且給客戶造成巨大損失!客戶追究報警打官司!
這雖有過失之嫌!!還要根據損失多少而定!
② 誰能告訴我如果股票不是靠炒作讓下一個人來接盤,那買股票到底還有什么實質的用處好處意義
額哼,什么叫炒作,嚴格來說所以新聞都算是炒作。
買股票就是看誰先拋,反正總有人接盤
③ 一個人或者一個機構,可不可以將一個上市公司的股票全部買完然后他變成控股股東。
可以收購上市公司,在收購行為完成后的十二個月內不得轉讓被收購公司的股票。被收購公司不再具備股份有限公司條件的,應當依法變更企業形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八十五條:投資者可以采取要約收購、協議收購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購上市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九十三條:采取要約收購方式的,收購人在收購期限內,不得賣出被收購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約規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約的條件買入被收購公司的股票。
在上市公司收購中,收購人持有的被收購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購行為完成后的十二個月內不得轉讓。收購行為完成后,收購人與被收購公司合并,并將該公司解散的,被解散公司的原有股票由收購人依法更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九十七條:收購期限屆滿,被收購公司股權分布不符合上市條件的,該上市公司的股票應當由證券交易所依法終止上市交易;
其余仍持有被收購公司股票的股東,有權向收購人以收購要約的同等條件出售其股票,收購人應當收購。收購行為完成后,被收購公司不再具備股份有限公司條件的,應當依法變更企業形式。
(3)如果有一個人接盤公司所有股票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一百二十九條:證券公司設立、收購或者撤銷分支機構,變更業務范圍,增加注冊資本且股權結構發生重大調整,減少注冊資本;
變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權的股東、實際控制人,變更公司章程中的重要條款,合并、分立、停業、解散、破產,必須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
收購行為完成后,收購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將收購情況報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并予公告。收購上市公司中由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持有的股份,應當按照國務院的規定,經有關主管部門批準。
④ 如果一個公司股票被一個人全買了,讓后全拋了那個公司會倒閉不
一個上市公司發行股票,就不可能被一個人全買。一般收購51
%就有控股權了。
上市公司發行股票是做什么的,就是來圈錢來做投資,做生意,他要不就不要上市,上市了就想把股票放出去。
⑤ 股票沒人接盤,上市公司是不是要自己掏錢接盤
沒人接盤也就是供過于求,股票下跌,一直跌到有人認為有投資價值愿意買入為止。
不過,中國有個漲跌停限制,如果沒人接盤,那么會到跌停為止,第二如果還是沒人接盤,那會繼續,直到有人買入
⑥ 一個人能不能購買一個公司的全部股票
一個人收購公司股票超過5%就要公告,一公告股價就會上漲。所以,實際上也很難操作。
⑦ 如果股票價格反應的實時價格,那么假如一個人一次拋出了大量股票,該股票價格會下跌
假如一個人一次拋出了大量股票
要看這個大量股票有多大量,與買賣雙盤接盤量能哪個大。很復雜,如果一個人賣的多,那大家買的更多呢。
⑧ 如果一個公司股票全被一個人買了是不是就不漲也不跌了
這極端情況,可以分為2類,1:惡意收購,達到控股上市公司的目的,該情況下對方達到控股目的即可。2:主力坐莊,屬于高控盤,但如果對資金鏈的要求很高,國內有過類似情況,最后莊家死在資金鏈上。
⑨ 請教:如果機構大單賣出股票,什么人會接盤
什么人都可以接,今天機構大拋萬科A籌碼,30多萬啊,其中一部份就是散戶接的。
⑩ 如果一個人把一個企業的股票全部買了,那么這個人會成為大股東嗎
這個人叫獨大股東了...在現在市場里是不存在這種的...公司的股票一般分流通股和非流通股,我們一般投資者只能買賣流通股,流通股占公司的比例一般都是比較小的,所以一般說的大股東都是流動股里的大股東,你就算全買了也不會成為這家公司的最大股東的....當然也有例外的股票!!但是法律不會允許你把股票全部買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