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鬼酒(000799.SZ)的“内参”品牌,曾被认定为“湖南省著名商标”。不过,山东兰陵美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兰陵美酒”)却被发现,在出产、出售的白酒中运用了“内参”标识。随后,酒鬼酒起诉至法院。
红星资本局6月18日音讯,我国裁判文书最近发表的一同民事判决书显现,法院一审判决,山东兰陵美酒补偿酒鬼酒70万元。
“内参”品牌是酒鬼酒公司首创,也是该公司的超高端产品。红星资本局查阅发现,酒鬼酒在2004年3月恳求第3981390号“内参”文字商标。该文字商标于2008年3月20日通过初审,2009年2月通过注册。该专用权期限为208年6月21日至2028年6月20日。
不过,酒鬼酒查询发现,山东兰陵美酒在出产、出售的白酒中运用了“内参”标识,系在相同产品上运用相同或近似商标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
为此,酒鬼酒托付律师事务所向法院提起维权诉讼,要求兰陵美酒当即中止出产、出售侵略“内参”商标权酒水的行为,好日子酒水经销部当即中止出售侵略“内参”商标权酒水的行为;一起恳求判令兰陵美酒补偿经济损失300万元,好日子酒水经销部补偿经济损失10万元等。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4月27日立案,2021年10月11日进行了公开审理。
在庭审过程中,兰陵美酒辩称,该公司出产的“兰陵”、“兰陵王”、“兰陵洞藏”等系列酒水,在多处杰出运用的是已合法注册多年的第11485216号“兰陵及图”商标,杰出运用的是较大字体的“兰陵洞藏”标识,仅在瓶体面积较小部位选用较小的字体运用了“内参”文字。该公司以为,出产的涉案酒水上运用“内参”文字系合理运用。
别的,在庭审前,兰陵美酒曾陈说,涉案酒水出产很少。
通过庭审,法院以为,涉案“内参”商标合法有用,酒鬼酒公司作为涉案商标专用权人,其合法权益依法应予以维护。
法院一审判决:好日子酒水营销部和兰陵美酒别离当即中止出售、出产和出售侵略酒鬼酒第3981390号“内参”商标权产品的行为;兰陵美酒补偿酒鬼酒经济损失70万元,好日子酒水营销部补偿酒鬼酒经济损失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