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渠道
贷渠道不能成为
金融违法的“盾牌”
谭浩俊我国不良资产职业联盟研究员
贷组织及其渠道决不能成为金融违法的“盾牌”,不能让伪立异阻挡了金融立异的脚步,更不能让不法分子打着金融立异的旗帜从事金融违法活动。
尽管在贷渠道问题不断增多、危险不断扩大的大布景下,有关方面加强了对贷渠道的监管力度,特别是2016年银监会会同多部委联合发布了《络假贷信息中介组织事务活动办理暂行方法》,并被认为是“史上最严”的贷监管新政。但是,从实践状况来看,贷渠道的不标准行为,乃至是严峻违法行为并没有得到彻底遏止,一些贷渠道仍然在使用各种空间从事金融违法活动,危害用户利益。
据媒体报道,日前,媒体收到市民陈先生报料称,其儿子经过假贷宝渠道实践告贷金额只要3.2万元,但终究却签下高达12万多元的合同,且看似和天然人直接告贷,实践上对应的均为现金贷公司、民间高利贷、财政公司,利率动辄挨近2000%。
众所周知,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则,尽管民间假贷利率可以恰当上浮,但不能超过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不然,就可以认定为高利贷,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将得不到保护。近年来各地在处理民间假贷胶葛中,大多实行的也是这项规则。更多状况下,还不或许依照规则上限实行,而是银行同期同档利率。
作为互联金融首要方式的贷渠道,依照相关规则,其首要功用应当是为假贷两边供给信息服务,而不能直接从事假贷活动。但是,现实生活中,大都贷渠道都在直接从事假贷活动,且假贷行为极不标准,特别是利率,大都都超过了国家法律规则,且在收回本息过程中,存在许多不标准行为,乃至是严峻违法行为。
尽管说陈先生儿子遇到的这种“超高利贷”行为或许不是普遍现象,但是,从事高利贷的贷渠道,则决不是个别现象。更重要的,一些贷渠道不只没有严厉依照国家的法律规则实行,乃至连建立这样的渠道也没有实行相关的批阅手续。这也预示着,别说对贷渠道施行监管,或许连究竟有多少贷渠道,相关部分也未必全面把握。贷渠道体外循环,决不是个别现象。
按理,“史上最严”监管新政出台今后,贷渠道的行为应当逐渐标准了,不应当再呈现高利贷这样的现象了。问题的关键在于,方针的实行往往是滞后的、打折扣的,是没有做到军令如山的。更多状况下,新政出台今后都是一阵风。风刮过今后,一切照旧,直到呈现严峻问题了,再从头做起。如此循环往复,又怎能不问题不断呢。
而形成监管失控的原因,除了时紧时松、时严时宽之外,与监管作业“九龙治水”也是分不开的。因为贷渠道的监管触及多个部分,呈现问题今后触及的部分更多,究竟怎样分工,怎样才能扫好门前雪,往往会呈现一些真空地带,有的则是职责缺失今后的空白地带。天然,就极简单给不法分子找到缺口,找到违法乱纪的通道。
实践上,高利贷仅仅一个方面,高利贷收回方面的问题也是非常杰出。为什么受害者不敢使用法律手段保护本身权益,很大程度上与高利贷者的社会布景有关。许多贷渠道的背面,都若有若无地与黑社会实力有联系,或许直接便是黑社会实力建立的。一起,还或许存在各种“保护伞”。
这也意味着,对贷渠道的监管,不只要放在贷渠道的事务方面,还要放到贷渠道的非事务方面,亦即有没有黑恶实力介入到贷渠道之中,是否存在恫吓、威胁等非法行为。不然,象2000%这样的利率,哪个告贷人可以承受。所以会承受,当然有原因。
也正因为如此,面临贷渠道呈现的问题,除了依照现有监管方法实行之外,或许还要扩大到更大的规模、更深的范畴,或许不能就现已批阅的贷渠道监管而监管,也不能就贷渠道的事务标准状况进行监管。对贷渠道的监管,应当首先在摸清底数、充沛了解现状的状况下,再根据现有法规提出愈加详细的监管方法与方法,而不是单靠某个方法或方法就能解决问题。而在实行监管职责过程中,也要愈加标准地清晰各部分的监管职责,最大极限地削减监管盲区,消除监管的真空地带,特别呈现人为的空白地带。不然,就难免会呈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殊不知,陈先生儿子的遭受但是在“史上最严”监管方法出台今后。
近来,公安部部长赵克志提出,要建造经济犯罪危险预警监测渠道,谨防违法违规金融行为转化为经济犯罪,谨防个案危险晋级为系统性危险,谨防部分危险演变为全局性危险。毫无疑问,这是一个非常好的行动。有关方面能否密切配合,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从总体上讲,贷组织及其渠道决不能成为金融违法的“盾牌”,不能让伪立异阻挡了金融立异的脚步,更不能让不法分子打着金融立异的旗帜从事金融违法活动。
谭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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