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3月28日),北京市医保局发布音讯,自3月25日起,北京市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及相应检测项目暂时性归入根本医保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列为甲类项目,由医保基金按规则予以付出报销,协同推动价格、挂、收购、付出等各项相关作业。抗原检测试剂(含采样用具)采纳零差率出售,最高辅导价格不超越当时各省的最低中选价格并进行动态调整,现在最高辅导价格为7.87元/人份。抗原检测服务最高辅导价格为3.5元/次,不得上浮,下浮起伏不限。检测总费用不得超越11.37元/次。单纯进行抗原检测的,医疗机构不得收取门诊医事服务费。
据统计,现在北京市具有抗原检测试剂出售资历的定点零售药店406家,药店应经过北京市医保信息途径收购抗原检测试剂,鼓舞和支撑经过其他途径收购低于北京市医疗保障信息途径收购价格的检测试剂,价格限制加成不超越10%,即不得超越8.66元/人份。一起,鼓舞具有出售资质的非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经过正规途径收购相关检测试剂。
北京市医保局还将《新式冠状病毒肺炎治疗计划(试行第九版)》中新增药品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安巴韦单抗/罗米司韦单抗注射液、静注COVID-19人免疫球蛋白、疏风解毒颗粒,暂时归入北京市医保基金付出规模,按甲类药品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