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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方股份600100」国海证券私募债违约背后 惊现数亿财务造假

wx头像 wx 2023-01-21 16:56:22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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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裁判文书发布的一则诈骗发行股票、债券二审刑事裁决书解开了这一债券违约背面的本相。

依据判定书显现,江苏中联物流于2006年10月建立,法定代表人陈厚华,由关宏、陈厚华实践操控。2010年至2013年下半年间,江苏中联物流因经营不善,接连亏本。2018年7月,中联物流因不能清偿到期债款,且显着缺少清偿才能,被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决宣告破产。

江苏中联物流又是如安在经营不善,接连亏本的情况下,让国海证券乐意帮其发行私募债券,并乐意用旗下产品及子公司去持有江苏中联物流私募债的呢?

判定书中显现,2013年下半年,关宏、陈厚华在经营办理中联物流公司期间,为到达顺畅发行私募债券、征集资金的意图,在明知公司财政状况不符合发债要求的情况下,伙同为中联物流公司署理记账的刘某某及中联物流公司财政担任人周某,向承销券商国海证券供给虚伪财政数据,致使国海证券依据上述虚伪的财政数据决议对中联物流公司发行私募债券项目立项。

之后,关宏伙同周某、刘某某经过制造虚伪“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税凭据”等财政凭据及虚伪财政报表的方法,虚增公司经营收入及赢利,并经过亚太管帐事务所出具了虚增经营收入6.7亿余元,虚增赢利1.4亿余元,虚增本钱公积金6517万余元的审计报告。

2014年1月,承销券商国海证券出具了包括上述审计报告数据的《江苏中联物流有限公司2013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征集说明书》。

2014年3月至7月,中联物流公司以上述征集说明书向深圳证劵交易所存案后,先后向国海良时期货、国海证券、广西德瑞房地产等三家组织投资者发行两年期私募债券“13中联01”、“13中联02”、“13中联03”,合计0.9亿元。

依据揭露信息显现,国海证券控股的国海良时期货以自有资金认购了江苏中联物流发行的“江苏中联物流有限公司2013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第一期)”革职总额2000万元的债券,国海证券作为办理人代表办理的“国海金杯安鑫1号”认购了江苏中联物流发行的“江苏中联物流有限公司2013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第二期)”,认购债券面值总额为5000万元。

2016年7月上述债券到期后,江苏中联物流无力付出本息,形成国海证券严重损失。

案发后,关宏、周某别离于2017年12月6日和10月13日被抓获归案,刘某某经电话告诉于2017年11月10日主动投案。

法院审理后以为,关宏为江苏中联物流发行债券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财政人员周某为江苏中联物流发行债券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署理记账人刘某某为协助江苏中联物流发行债券的人员。三人在江苏中联物流征集方法中隐秘重要现实、假造严重虚伪内容,发行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发行债券罪。周某、刘某某在一起违法中系从犯。

「同方股份600100」国海证券私募债违约背后 惊现数亿财务造假

本院还以为,江苏中联物流虽构成单位违法,但鉴于其已被法院宣告破产,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不再追诉江苏中联物流,故对江苏中联物流的关宏和周某不能适用罚金,但刘某某并非江苏中联物流的职工,而刘某某又积极参与到关宏等人的一起诈骗发行债券违法活动中,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对刘某某个人判处罚金。

综上,依法以诈骗发行债券罪别离判处关宏有期徒刑3年;周某判处有期徒刑2年;刘某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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