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下午,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兴证券,601198)发布公告称,因内部操控不完善,对子公司标准运营的合规风控办理存在缺失,北京证监局对公司采纳责令添加内部合规查看次数办法的决议。
北京证监局在《关于对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纳责令添加内部合规查看次数办法的决议》中表明:“经查,你公司私募子公司东兴本钱出资办理有限公司在证券公司安排架构标准整改工作中整改逾期份额较高,违反了《证券公司私募出资基金子公司办理标准》第三十七条的规则。”
北京证监局以为,东兴证券的上述问题反映出公司内部操控不完善,对子公司标准运营的合规风控办理存在缺失。
此前的2016年12月,我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私募出资基金子公司办理标准》,其间就要求,证券公司应当将私募基金子公司的合规与危险办理归入公司一致系统,加强对私募基金子公司的本钱束缚,完成对子公司合规与危险办理全掩盖,防备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
在上述《标准》的第三十七条就要求,发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证券公司及其私募基金子公司应当到达本标准的要求;标准发布施行前证券公司建立的直接出资事务子公司以自有资金直接进行股权出资或已建立的下设基金办理机构及基金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不得新增事务,存量事务能够存续到项目到期,到期前不得敞开申购或追加资金,不得续期。
北京证监局以为,东兴证券私募子公司东兴本钱出资办理有限公司在证券公司安排架构标准整改工作中整改逾期份额较高,违反了上述规则。
依据《证券公司监督办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则,北京证监局决议责令东兴证券在决议书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改正,完善内部操控流程,加强对子公司的合规办理,并在2019年6月30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每6个月展开一次内部合规查看,在每次查看后10个工作日内,向北京证监局报送合规查看陈述,北京证监局将在日常监管中继续重视东兴证券的整改状况。
东兴证券由我国东方财物办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首要建议人建议建立的证券公司,成立于2008年,并于2015年在上交所上市,依据证券业协会发布的2018年券商净财物排名,东兴证券以192.71亿元居于第24位。
东兴本钱出资办理有限公司作为东兴证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本钱为5亿元,总财物为2.78亿元,2018年度完成运营收入2402.15万元,净利润211.14万元。
最终,东兴证券在公告中表态称,将依照监管要求活跃整改,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子公司的合规运营和危险办理。
Wind数据显现,到7月16日收盘,东兴证券报收12.04元/股,上涨2.29%,总市值为33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