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教育部举办新闻通气会,介绍学校贷危险防备作业有关状况。教育部财政司司长郭鹏在会上介绍,加强大学生互联消费借款事务监督管理,要求小额借款公司不得将大学生设定为互联消费借款的方针客户集体,不得针对大学生集体精准营销,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消费借款。
郭鹏介绍,不良学校贷严峻打乱学校环境和市场环境,严峻危害学生人身产业安全和社会安稳。为实在保护学生权益,近年来,教育部会同银保监会、中心信办、公安部等部分出台了一系列严厉规则,展开了一系列专项活动,不良学校贷现象得到了有用遏止。但受利益驱动,仍有不少组织迎风作案、违规操作。
“特别是近期,部分小额借款公司以大学学校为方针,经过和科技公司协作等方法进行诱导性营销,发放针对在校大学生的互联消费借款,诱惑大学生过度超前消费,导致部分大学生堕入高额借款圈套,引起恶劣的社会影响。”郭鹏说。
郭鹏着重,为坚决遏止互联渠道精准“收割”大学生的现象,实在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和学校安稳,2月24日,银保监会、教育部等五部分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标准大学生互联消费借款监督管理作业的告诉》,在连续以往方针的基础上,以大学生互联消费借款事务为要点,从加强消费借款事务监管、加大对学生的教育帮扶力度、强化络舆情监测、加大违法犯罪问题查办力度等四个标准学校贷最重要最要害的方面,对各地金融监督管理部分、各地信部分、各地公安机关、各银行业金融组织、各高校提出了愈加清晰的作业要求。
其间清晰,各银行业金融组织在危险可控的前提下,可开发针对性、差异化的互联消费信贷产品,但要严厉约束同一借款人借款余额和大学生互联消费借款总事务规划,严厉贷前资质审阅,执行大学生第二还款来历。
他还介绍,文件要求各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分和各银保监局要在前期贷组织学校贷整治作业的基础上,将小额借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各类放贷组织归入整治领域,进一步加强大学生互联消费借款事务的监督查看和排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