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1日,山东省商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批次食物不合格状况的布告2022年第8期(总第353期)。
其间,莱芜护驾泉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出售的标称为莱芜钢铁集团金鼎实业有限公司冷饮厂出产的护驾泉饮用水(480ml/瓶,護駕泉,2021/9/16),经山东省食物药品查验研究院查验发现,其间溴酸盐不符合食物安全国家标准规则,初检成果0.0415mg/L,复检成果0.0441mg/L,标准值为≤0.01mg/L。
莱芜钢铁集团金鼎实业有限公司冷饮厂对查验成果提出异议,并请求复检;经烟台海关技能中心复检后,保持初检定论。
山东省商场监督管理局称,溴酸盐一般在水中不存在,它是矿泉水及山泉水等多种含有溴化物的天然水源在通过臭氧消毒后发生的副产物。溴酸盐经动物实验证明有致癌性,世界癌症研究机构(IARC)将溴酸盐列为对人类或许致癌物质(2B类)。《食物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中规则,包装饮用水中溴酸盐的最大限量值为0.01mg/L。包装饮用水中溴酸盐检测值超支的原因,或许是因为臭氧消毒灭菌工艺不合格,导致消毒副产物溴酸盐含量超支。
第三方数据显现,莱芜钢铁集团金鼎实业有限公司曾两次因水质问题被罚款,还因偷税被罚款。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01012001,莱芜钢铁集团金鼎实业有限公司因供给的日子饮用水水质不符合日子饮用水卫生标准被罚款。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济卫水罚﹝2019﹞00002,莱钢集团金鼎实业有限公司自2018年7月21日至2019年6月3日未按照相关卫生标准、标准要求展开水质检测被罚款。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钢综执处决字第03-006号,莱钢集团金鼎实业有限公司因行政违法行为被罚款215000元。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莱国税稽罚〔2015〕6号,莱钢集团金鼎实业有限公司因偷税被罚款98311.9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