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司上市后發行的股票是記名還是不記名股票
目前買賣股票要開立賬戶,實行實名制,因此,股票發行后,都是在不同的賬戶名下,故股票是記名股票
Ⅱ 一個上市公司可以同時發行記名和無記名股票么,急急急!!
不記名 要他干啥? 股票是投資人持有公司的權益 不記名你還有啥權益。
Ⅲ 記名股相對于不記名的股票有什么優勢
1、股東權利歸屬于記名股東
對于記名股票對于股東而言,激勵模式對激勵對象有嚴格的業績目標約束,權、責、利的對稱性較好,能形成股東與激勵對象雙贏的格局,故激勵方案較 易為股東大會所接受和通過;只有記名股東或其正式委托授權的代理人,才能行使股東權。除了記名股東以外,其他持有者(非經記名股東轉讓和經股份公司過戶的)不具有股東資格。
2、認購股票的款項不一定一次性繳足
繳納股款是股東基于認購股票而承擔的義務,一般來說,股東應在認購時一次性繳足股款。但是,基于記名股票所確定的股份公司與記名股東之間的特定關系,有些國家也規定允許記名股東在認購股票時可以不一次性繳足股款。
3、轉讓相對復雜或受限制
記名股票的轉讓必須依據法律和公司章程規定的程序進行,而且要服從規定的轉讓條件。一般來說,記名股票的轉讓都必須由股份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名稱、住所記載于公司的股東名冊,辦理股票過戶登記手續,這樣受讓人才能取得股東的資格和權利。而且,為了維護股份公司和其他股東的利益,法律對于記名股票的轉讓有時會規定一定的限制條件,如有的國家規定記名股票只能轉讓給特定的人。我國《公司法》規定,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后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名稱及住所記載于股東名冊。
4、便于掛失,相對安全
記名股票與記名股東的關系是特定的,因此,萬一股票遺失,記名股東的資格和權利并不消失,并可依據法定程序向股份公司掛失,要求公司補發新的股票。 我國《公司法》對此的具體規定是:記名股票被盜、遺失或者滅失,股東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請求人民法院宣告該股票失效。依照公示催告程序,人民法院宣告該股票失效后,股東可以向公司申請補發股票。
Ⅳ 記名股票與無記名股票的區別
記名股票是指在股票上記載股東姓名或名稱的股票,利于公司了解、掌握股東的人數及股票的流向,但發行和流通手續相對復雜,一般出現在有限責任公司。目前A股市場發行的為不記名股票。
Ⅳ 上市交易的股票是記名股票還是不記名股票
不記名的。
記名股票轉讓的后續有些繁瑣。
Ⅵ 上市公司發行的股票是記名股票還是無記名股票
上市公司發行的股票是記名股票
Ⅶ 法國德國英國股票市場有多少家上市公司
英國 富時100指數,有100家。德國30家。
Ⅷ 英國股份轉讓的方式是
英國股份轉讓(轉讓場所和方式)
1、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2、英國股份轉讓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后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于股東名冊。
3.股東大會召開前二十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進行前款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
3.英國股份轉讓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后即發生轉讓的效力。
Ⅸ 記名股票和不記名股票
一,記名股票和不記名股票:
記名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和股份公司的股東名冊上記載股東姓名的股票。它與不記名股票相對應。過戶要辦理過戶手續。
所謂記名股票是指在股東名冊上登記有 持有人的姓名或名稱及住址,并在股票上也注明持有人姓名 或名稱的股票。股東的姓名或名稱一般都寫在股票背面。記 名股票不僅要求股東在購買股票時需要將姓名或名稱記人, 而且要求股東轉讓股票時需向公司辦理股票過戶手續,除了 記名股東外,任何人不得憑此對公司行使股東權。股票同為 一人所有者,應記載同一本名。記名股票不得私自轉讓,在 轉讓過戶時,應到公司提交股票,改換持有人姓名或名稱, 并將轉讓人的姓名或名稱、住址記載于公司股東名冊上。按 照本條規定,公司向發起人、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法人發 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并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機構或 者法人的名稱,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
不記名股票是指股票,票面不記載股東姓名的股票。不記名股票只憑股票所附息票領取股息,可以自由轉讓,不許辦理過戶手續。
Ⅹ 股份有限公司無記名股票
無記名股票也稱不記名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和股份公司股東名冊上均不記載股東姓名的投票。它與記名股票比較,差別不是在股東權利等方面,而是在股票記載方式上。這種股票所有權的特點是必須具體地占有股票本身,持有無記名股票的股東需要經常向公司提示股票,留心股東大會的消息。無記名股票的好處在于發行手續簡單,易于購買和轉讓,不足之處在于公司對股東情況難以控制,可能導致經營風險較大。按照規定,對社會公眾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無記名股票可以任意轉讓的股票。任何人持有此種股票就是公司的股東,都可以憑持有的股票對公司主張股東權,享有該股票所代表的權利。不記名股票發行時一般留有存根聯,它在形式上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股票的主體,記載了有關公司的事項,如公司名稱、股票所代表的股數等;另一部分是股息票,用于進行股息結算和行使增資權利。中國《公司法》在這方面的規定為:股份有限公司對社會公眾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發行無記名股票的,公司應當記載其股票數量、編號及發行日期。任何人持有此種股票就是公司的股東,都可以憑持有的股票對公司主張股東權,享有該股票所代表的權利。一種在股票上不記載股東姓名的股票,以原聯邦德國最為流行。凡持有無記名股票者,即取得股東資格。此種股票僅憑股票所附息票領取股息,故可以自由轉讓。但無記名股票必須向公司繳足股款之后才能發給,因為這種股票不記載股東姓名,如果允許股東繳付部分股款即發給股票,日后不知股東姓名,無法催繳未付股款。與記名股票比,無記名股票存在兩個突出問題,一是由于無法向股東寄送書信,不易收集委任書,甚至會影響到股東大會;二是發行公司不能掌握無記名股東的姓名,很難避免股份被包購和公司被篡奪的局面。正是由于無記名股票存在一定弊端,有些國家不允許發行這種股票。英國公司雖允許無記名股票發行,但受嚴格的交易制度控制管理,許多大陸法系國家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幾乎都是采用無記名,形式發行的。無記名股票轉讓和過戶手續簡便,交易方便,一經轉讓股權馬上就可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