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实控人共质押公司35%股份,13%半年内到期)
12月1日,阳光城(000671.SZ)发布公告,11月26日,控股股东及其共同举动听质押给稠州商业银行福州分行的1200万股公司股份免除质押,该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89%。
阳光城控股股东为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财物办理有限公司,共同举动听指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
免除质押的同一日,阳光城控股股东及其共同举动听再次将公司1200万股份质押给稠州商业银行福州分行,期限为一年,用处是运营需求。
阳光城在公告中称,控股股东及其共同举动听本次股份质押与公司生产运营相关需求无关。
据公告,到12月1日,阳光城控股股东及其共同举动听算计持有阳光城17.38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1.97%的股份,现已质押股份为14.57亿股,占其持股的83.84%,已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5.18%。
阳光城称,控股股东及其共同举动听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份额是被迫超越80%的。控股股东阳光集团2021年11月1日-11月3日因其部分账户保持担保份额低于平仓线,被迫平仓减持8361.25万股,占总股本的2.02%。
福建阳光集团及共同举动听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5.49亿股,占其所持股份份额为31.58%,占公司总股本份额为13.25%,对应融资余额约26.77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2.55亿股,占其所持股份份额为72.21%,占公司总股本份额为30.30%,对应融资余额约54.70亿元。
阳光城在公告中表明,控股股东及其共同举动听运营活动正常,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控股股东及共同举动听的股份质押不存在非运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景象;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运营、公司管理、成绩补偿责任实行等不发生实质性影响。
阳光城同步披露了控股股东的股权冻住及运营情况。冻住仅存在于福建康田实业,香港和泰投资有限公司请求对福建康田实业持有的阳光城228万股的股份进行冻住,占公司总股本的0.05%,冻住时刻为2021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7日,原因是早年股权转让胶葛导致司法冻住。
到9月底,阳光集团算计具有财物4433.79亿元,总负债为3715.53亿元,净财物为718.23亿元。其间,长期借款为482.24亿元,活动负债为2904.12亿元;财物负债率为83.80%。
运营方面,今年前9个月,阳光集团完成风言风语收入656.59亿元,净利润为36.36亿元,运营活动发生的现金流为159.09亿元。
到发稿,阳光城每股报2.99元,涨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