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细化执行《中国证监会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体系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辅导定见》(以下简称《转板上市辅导定见》)关于转板上市准则的组织,标准转板公司向科创板转板上市的行为,做好准则联接,经中国证监会赞同,上交所2月26日发布施行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体系挂牌公司向上海证券买卖所科创板转板上市方法(试行)》(以下简称《转板上市方法》)。
疏通转板机制,构成错位开展、功用互补、有机联络的多层次商场体系,是遵从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十四五”时期资本商场高质量开展重要布置的详细行动之一,对进步直接融资比重,支撑优质中小企业生长具有重要意义。
在中国证监会统筹辅导下,上交所执行《转板上市辅导定见》组织,组织拟定了《转板上市方法》,依照商场导向、顾全大局、试点先行、防控危险的思路,安身转板公司已在精选层挂牌、无需发行股份的事务逻辑,规划简洁高效的转板要求和程序,并做好准则及监管联接。
一是清晰转板条件。遵从商场导向,依据转板公司已通过揭露发行、买卖等实践情况,清晰转板公司向科创板转板的,应当契合科创板定位,并满意科创板初次揭露发行上市条件,包含合规性、股东人数、累计成交量、大众股东持股份额、市值及财务指标等。转板公司规模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体系有限责任公司精选层接连挂牌一年以上且不存在应当调出精选层景象的公司。
二是优化审阅程序。鉴于转板上市归于股票买卖场所改变,不触及股票揭露发行,且转板公司已接受继续监管,具有标准运转根底,故转板上市审阅时限由初次揭露发行的3个月紧缩为2个月,进步审阅功率。清晰规则请求受理、审阅问询、审议决议等转板上市审阅的首要环节,以及请求文件和转板上市保荐组织,清晰商场预期。结合注册制发行上市审阅规矩及实践做好审阅准则联接,强调转板公司、保荐人等主体的信息发表责任,进步信息发表质量。
三是做好准则联接。其一,转板上市程序联接。上交所赞同转板上市的决议自作出之日起6个月有用,转板公司应当在决议有用期内完结转板上市准备工作并请求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买卖。上市相关程序及继续监管适用《上海证券买卖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矩》关于初次揭露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规则。其二,股份限售联接。依据《转板上市辅导定见》规则,清晰转板公司控股股东、实践操控人、董监高所持股份限售期为12个月;控股股东、实践操控人限售期满后6个月内减持的,不得导致公司操控权产生改变;中心技术人员、未盈余企业的限售及减持组织与首发上市公司保持一致。其三,买卖准则联接。清晰转板公司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格原则上为其股票在全国股转体系最终一个有成交买卖日的收盘价,其他买卖组织适用上交所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的规则。
下一步,上交所将进一步细化转板上市各项配套准则,推动转板上市平稳施行,进步直接融资容纳度和覆盖面,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构成多层次资本商场协同开展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