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清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向科创板、创业板转板上市的请求、审阅及上市组织等事宜,沪深证券买卖所近来起草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向上海证券买卖所科创板转板上市方法(试行)(征求定见稿)》《深圳证券买卖所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向创业板转板上市方法(试行)(征求定见稿)》。
沪深买卖所转板上市方法均清晰,转板公司应当在精选层接连挂牌1年以上;买卖所自受理请求文件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是否赞同转板上市的抉择,转板公司及其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回复审阅问询的时刻总计不超越2个月;转板上市仅需进行上市审阅并报证监会存案,无需实行注册程序;买卖所赞同转板上市抉择的有效期为6个月。
上交所:转板公司
应契合科创板定位
上交所转板上市方法指出,转板公司应当契合《科创板初次揭露发行股票注册办理方法(试行)》规矩的相应条件,并契合转板上市方法规矩的合规性要求、市值及财政目标等要求。一起,根据转板上市准则联接需求,添加股东人数、累计成交量等目标,并将“初次揭露发行份额”调整为“大众股东持股份额”。
转板公司应当契合《注册方法》规矩的科创板定位。转板公司应当结合相关规矩对其是否契合科创板定位进行自我评价,提交专项阐明;保荐人应当核对把关,出具专项定见。转板上市保荐人可根据转板公司在精选层挂牌期间已揭露宣布的信息,以及时任保荐人定见等尽职查询依据,宣布专业定见。
考虑到转板公司相关股东已依照规矩限售一段时刻,为做好准则联接,清晰转板公司控股股东、实践操控人及董监高转板上市后的限售期为12个月;控股股东、实践操控人在限售期届满后6个月内减持的,不得导致公司操控权产生改变;中心技术人员、未盈余企业的限售及减持组织与《科创板上市规矩》坚持共同。
转板公司转板上市后的持续督导期间,为股票在科创板上市当年剩下时刻以及这以后2个完好会计年度。但转板公司提交转板上市请求时已在精选层挂牌满2年的,持续督导期间为公司股票在科创板上市当年剩下时刻以及这以后1个完好会计年度。为做好买卖联接,清晰转板公司转板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格原则上为其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最终一个有成交买卖日的收盘价。
深交所:转板上市条件
与首发坚持整体共同
深交所转板上市方法指出,转板上市条件与创业板首发上市条件坚持整体共同,要求契合创业板定位及首发发行条件、契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矩》规矩的市值与财政标准等。
因为转板公司归于大众公司并已归入中国证监会的监管系统,深交所转板上市方法将其在新三板挂牌期间的标准运作体现归入考量,增设“转板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践操控人不存在最近3年遭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查询且没有有清晰定论定见,或许最近1年遭到全国股转公司揭露斥责等景象”的合规性条件。
因为转板上市不触及新股发行,且转板公司已在精选层会集竞价买卖,将估计市值目标调整为在精选层的买卖市值,将揭露发行份额要求调整为社会大众股东持股份额,并增设股东人数不低于1000人、董事会审议转板上市相关事宜抉择公告日前60个买卖日内累计成交量不低于1000万股的买卖类目标条件。
考虑到转板公司控股股东、实践操控人在新三板已有较长的限售期组织,将转板公司控股股东、实践操控人转板上市后的限售期缩短为12个月,并要求解限后6个月内减持股份不得导致操控权改变;转板公司无控股股东、实践操控人的,参照创业板首发上市的相关规矩对相关股东所持股份限售12个月;董监高所持股份限售期为12个月;请求转板上市时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转板上市时限售期没有届满的,转板上市后剩下限售期内持续限售。未盈余转板公司转板上市后的股份限售事宜与未盈余企业首发上市坚持共同,暂不作调整组织。
转板公司股票转板上市后的买卖、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回购及约好购回买卖、投资者恰当性办理等相关事宜与创业板注册制下首发上市的股票坚持整体共同;股东未注册创业板买卖权限的,能够持续持有或许卖出转板公司股票。一起,转板上市不触及新股发行,无发行价格,清晰转板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为转板公司在新三板精选层最终一个有成交买卖日收盘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