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区块链技能在防备金融危险中的立异运用
金融安满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九大陈述指出,要“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体系性金融危险的底线”。2017年举行的中心金融工作会议将金融安全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着重金融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和穿透性,加强监管、保证安稳开展已成为当时金融业的重要任务。面临扑朔迷离的经济金融环境,怎么适应金融科技开展趋势,经过科技手法改造、立异、提高金融监管才能和功率、下降监管本钱,有用防备金融危险具有迫切性和深远含义。
在“金融科技盈利"扩展与“人口盈利"衰减的布景下,功率和本钱两种力气一起驱动着金融智能化开展。
现在,根据区块链技能的当地金融监管体系已在成都高新区呈现,旨在完成对当地金融组织资金来往的全流程监管。现在,体系监管方针首要是当地小额贷款公司与融资性担保公司,估计未来将归入成都高新区一切当地金融组织。
什么是区块链?
区块链的概念由(比特币之父)中本聪初次(在论文《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体系》中)提出,并在数字钱银(比特币)付出买卖场景中作为“账本”运用。区块链的实质是团体确定记载保护数据的技能计划,能够看作是一种散布式数据库,有着去中心化和去信赖的特性。
“区块链”的特色恰恰能够完成“络安全赖公民”:榜首,去中心化。因为运用散布式核算和存储,不存在中心化的硬件或办理组织,恣意节点的权力和职责都是平等的,体系中的数据块由整个体系中具有保护功用的节点来一起保护。区块链使得金融买卖能够不再依托“中心组织”(第三方组织或中介组织),完成全一切节点之间“点对点”直接买卖。区块链“去中心化”的特色有助于打破“中心组织”对金融买卖、信息的独占,能够有用提高金融买卖功率,下降金融买卖中的信息不对称性。第二,敞开性。除了买卖各方的私有信息被加密外,区块链的数据对一切人揭露,任何人都能够经过揭露的接口查询区块链数据和开发相关运用,因而整个体系信息高度通明。
第三,自治性。区块链选用根据协商一致的标准和协议,使得整个体系中的一切节点能够在去信赖的环境自在安全地交流数据,任何人为的干涉不起作用。第四,信息不行篡改。一旦信息经过验证并增加至区块链,就会永久地存储起来,除非能够一起控制住体系中超越51%的节点,不然单个节点上对数据库的修正是无效的,因而区块链的数据安稳性和可靠性极高。第五,匿名性,因为节点之间的买卖是在既定买卖规矩的束缚下主动进行的,无须第三方进行办理或供给信赖。(区块链中的程序规矩会自行判别活动是否有用),因而买卖对手无须经过揭露身份的方法让对方自己发生信赖,对信誉的累积十分有协助。
引进区块链进行金融监管的必要性
在危险事情中,不知道危险带来的丢失往往远远超越已知危险,有或许是灾难性的。现在许多组织的大部分精力花在了更科学地量化已知危险上。新式科技带来的极或许是不知道危险,金融监管组织应该投入更多资源来发掘新式技能中或许存在的危险。不知道危险的防备依托的是优异的人才,合理而灵敏的决议计划机制,以及清楚清晰的运营方针。危险办理、信息体系办理、运营办理都要坚持战略方针的一致性。
运用示例:
区块链在全球的开展方兴未已。现在,全球众多大银行在区块链范畴都有进入,首要运用包含四个方面:付出清算、数字钱银、财物认证和智能合约。
事例1:当地金融监管体系
成都市高新区建设了根据区块链技能的当地金融监管体系,以具有数据散布化和防篡改特色的区块链技能为底层支撑,依照不同职业监管方法设置危险正告规矩,对资金活动进行实时监控,判别企业是否存在可疑的相关买卖、是否涉嫌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然后完成穿透式监管。
该体系运转的要害点是对“资金活动”的监管,包含被监管公司账户的资金存量与活动金额、买卖时刻、频率和买卖对手方等信息,可充沛呈现被监管公司的日常运营状况。全面启用后,成都高新区相关部分即将求法定被监管方银行账户悉数接入该体系承受监管,当被监管方账户呈现异常并被判别为高危险行为时,相关监管部分将当即进行高管约谈或前往现场查看。
事例2:纸质收据电子化
我国收据商场日趋昌盛,收据不仅仅作为一种付出手法,更多的是作为融资东西而为广巨细微企业所喜爱。可是传统的纸质收据和依托央行ECDS体系构建的电子商业汇票,因其载体存在的天然缺点以及我国《收据法》立法的滞后,导致的商场乱象和潜藏的金融危险相同不能忽视。近年来收据商场大案频发,金额动辄上十亿规划,完善我国收据法令准则、根绝收据商场的紊乱局势,关于我国的金融安全和安稳具有重要含义。区块链技能具有去中心化、去信赖、时刻戳、非对称加密和智能合约的特征,这些特征与收据的某些特点天然符合。
根据区块链技能构建的数字收据作为传统纸质收据电子化的最新方法,与传统的纸质收据既有联络,又有不合。其存在方法不同于纸质收据,数据电文是其物理的存在方法,而且有必要凭借特定的计算机络设备,以及根据区块链技能构建的数字收据买卖渠道等,才能将二进制的数据电文转化成人类能够直接感触、操作的收据展示方法。可是,从底子的法令性质上琢磨,数字收据并未推翻传统的收据准则,仅仅因其存在方法的特别性,与传统收据准则之间存在着抵触与变通的现象。
就收据行为而言,与传统收据比较,无因性、文义性、要式性、独立性等收据法规矩的特征,数字收据相同具有,而其转让背书相同需求遵从权力不行分以及背书接连等一般的标准;数字收据的转让背书,其权力搬运、权力证明、权力担保等效能与传统收据别无二致;而其变通的方面首要是关于背书类别的打破、以及背书建立规矩的改变,特别着重比如书面方法、签章方法还有交给方法的严重不同;其与现行收据法令法规的抵触首要体现在背书性质、背书假造、变造等特别的景象,以及关于空白背书、期后背书的特别运用等等。现在学界呼吁经过在立法层面临收据、签章等概念的恰当延伸,关于收据背书规矩的相应改善,关于数字收据假造职责的界定,以及相较传统纸质收据所独有的电子认证等触及的相应法令问题进行规制,能够为数字收据的开展供给坚实的根底,更好发挥其相较于传统纸质收据和电子商业汇票的比较优势。
(作者:香港世界新经济研究院,内容来自链得得内容敞开渠道“得得号”;本文仅代表作者观念,不代表链得得官方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