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证监局对长江证券采纳责令改正办法
近来,湖北证监局发布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纳责令改正办法,并对公司董秘李佳采纳监管说话办法,而这已是长江证券近半年内收到的第二份责令改正处分。
湖北证监局表明长江证券首要存有以下违规行为:
公司内情信息知情人挂号办理制度履行不到位;公司未准时向我局报送股东股权质押状况;公司部分董事会会议告诉时限不符合规则;公司部分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会议告诉时限不符合规则;监事长参加详细运营与监事职权不符。
湖北证监局表明李佳作为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职责,故对其采纳监管说话行政监管办法。
而去年末,湖北证监局也曾发布对长江证券责令改正办法的决议,首要是因为客户买卖结算资金办理方面存在的违规行为以及作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体系主办券商在执业方面存在的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