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岳品瑜廖蒙)4月2日,据央行官发表,为进一步优化债券买卖流转机制组织,央行近来发布修订银行间债券商场债券买卖有关的2021年第4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央行2015年第9号公告部分条款作出如下修正。
一是将第四条修正为“中心国债挂号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银行间商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总称债券挂号保管结算组织)应与同业拆借中心树立体系直连,在债券挂号当日以电子化方法交互传输债券买卖流转要素信息。
债券买卖流转要素信息首要包含:证券称号、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发行总额、证券期限、票面年利率、面值、计息方法、付息频率、发行日、起息日、债权债务挂号日、买卖流转停止日、兑付日、发行价格、含权信息、浮息债信息以及其他有必要的信息”。
二是删去第五条,北京商报记者整理发现,第五条原文为“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在债券挂号当日向同业拆借中心供给债券的初始持有人名单及持有量。选用非揭露定向发行方法的,发行人或主承销商还应向同业拆借中心供给非揭露定向发行投资者规模。”
三是将第六条修正为“同业拆借中心收到完好的债券买卖流转要素信息后,应在一个作业日内依照本公告要求做好债券买卖流转服务预备”。
此外,央行方面介绍称,《公告》首要包含以下内容:一是清晰基础设施组织之间经过树立体系直连的方法,执行电子化传输的要求。二是不再要求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向同业拆借中心供给初始持有人名单及持有量。三是强化基础设施组织的中介服务功能。
央行指出,《公告》的发布,有利于进步债券买卖流转功率,增强债券商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下一步,央即将继续完善银行间债券商场买卖准则,辅导基础设施组织做好服务作业,促进商场继续高质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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